时间:2023-05-10 07:23:00来源:法律常识
“这些年特别是2012年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实施后,许昌市检察机关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作为一位从业30年的资深律师,河南省人大代表、省十三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许昌市律师协会会长董振杰对检律关系一直很关注。
由于工作关系,董振杰跟检察机关接触较多。董振杰介绍,以前想阅卷时,律师需要提前联系案件承办人。遇到承办人外出提审犯罪嫌疑人、开庭或研究案件时,律师就只能等着。现在,许昌市检察机关实现了网上案件信息查询等“一站式”服务,只要登录官方网站首页,在“检务公开”专栏中点击“案件信息查询”按钮,就可以浏览相关案件信息。有的检察院还把检务公开大厅“搬上”了官方微信平台,只要关注检察院的官方微信,律师用手机就可以进行案件程序信息查询、重要案件信息查询、起诉书查询等。如果想查阅案卷,点击“辩护与代理预约”一栏,按照提示填写相关信息,按约定时间到检察院,检察人员审查相关证件后,律师就可以查询案卷了,极大地节约时间、提高效率、方便了律师的工作。
“交锋不交恶、对抗不对立。”董振杰表示,检察官和律师同属法律职业共同体,检察官与律师不是简单的抗辩关系,更不是简单的对抗关系,而是对立统一、相互依存、彼此促进的良性互动关系。
董振杰了解到,近年来,许昌市检察院保障律师职业权利不断有新举措,每年定期邀请律师代表召开联席会议,就规范司法行为、保障律师职业权利和构建新型检律关系听取意见建议。2017年4月,在充分征询意见基础上,许昌市检察院、许昌市司法局和许昌市律师协会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办理重死刑案件构建新型诉辩关系的若干意见》,从制度机制层面对诉辩双方的权责作了充分界定。目前,在检察机关和律协的共同努力下,该市已经形成彼此尊重、平等相待,相互支持、相互监督,正当交往、良性互动的新型检律关系。董振杰说,当前检察机关处于司法改革叠加期,面临着转型发展等诸多新的课题,希望检察机关紧扣法律监督的宪法定位,把握机遇,迎接挑战,顺势而为,在做强主责主业、公益诉讼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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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刘立新 刘红星 于菲
编辑:赵海波 张叶青 王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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