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0 07:42:15来源:法律常识
中国江苏网2月3日连云港讯(通讯员 宋娟)近日,连云港市海州区两名男子刘某、魏某因阻碍执行执行被海州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1月25日晚,刘某、魏某等8人在巨龙南路红双喜大酒店3楼某包厢聚餐,期间,8人共喝了8瓶白酒,更是因喝酒问题发生了口角。酒店工作人员担心事情闹大,赶紧打电话报警,海州公安分局新东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出警。民警到达现场时,发现有4名男子在酒店3楼走廊内争吵,遂上前了解情况,当时一男子挡在民警身前,不让民警靠近其他男子,并称是朋友之间喝大了闹着玩,此人正是魏某。在民警询问期间,男子刘某开始对民警进行辱骂,在民警告知刘某配合工作时,刘某直接动手殴打值班辅警,此时魏某拦住值班民警,阻止民警上前制服刘某,并抢夺民警手中的执法仪,阻碍民警拍摄,因出警民警被魏某阻拦,无法上前制止刘某,刘某持续殴打出警辅警长达6分钟。随后出警民警对刘某、魏某进行口头传唤,在乘坐电梯下楼时,刘某在电梯内再次殴打出警民警、辅警。最终刘某、魏某被新东派出所增援民警口头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刘某刚到派出所时声称自己喝醉了,什么都不记得,拒不承认殴打出警民警、辅警的事实,殊不知,他的不法行为被酒店监控全程拍摄下来,在证据目前,刘某只能认罪伏法。目前,刘某、魏某因妨害公务已被依法刑事拘留,等待他们的是法律的制裁。
【妨害公务】
刑法解释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民警依法履职受保护】
公安部制定的《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已于2019年2月1日正式施行,明确规定侵犯民警执法权威,这样处罚:
构成犯罪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尚不构成犯罪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造成民警人身或财产损失的 公安机关支持民警通过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民事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警方提示】
春节已至,聚餐聚会增多,切勿因饮酒引发打架斗殴,更不能借口醉酒阻碍执法,不管是打架斗殴还是阻碍执行职务都是对法律法规的无知和漠视,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