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0 12:18:43来源:法律常识
“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是安全底线,酒驾、醉驾是绝对不能触碰的红线。近日的一个夜晚,姑苏交警大队城北中队接到一起事故报警,报警人张先生称他在行驶的过程中被一辆逆行的出租车撞上了车头,且怀疑对方有酒驾的嫌疑。
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只见马路上一辆白色小轿车与一辆出租车正“面面相觑”,索幸两辆车损伤都不大,也没有人员受伤。民警立即固定现场证据,将涉事车辆移到不影响交通通行的路边,同时对两位驾驶人进行调查。经现场呼气检测,小轿车驾驶人张先生酒精呼气测试值为0,出租车驾驶人王某酒精呼气测试值为139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的标准。
张先生告诉民警,事故发生时,自己正沿着人民路由南往北行驶,刚刚通过人民路苏站路附近的隧道时,就见到迎面逆向驶来一辆出租车,惊慌之下赶紧刹车,还好出租车车速也不快,就在刚刚碰到自己车头时停了下来,于是他便报了警。
按照程序规定,民警随即将王某带至医院抽血检测,王某承认自己喝了酒,他说自己当天下班后开着这辆出租车去的朋友家,两人商量着出去吃饭,王某就将车停在了朋友的住所,随后两人打车外出。吃饭时,两人喝了些酒,随后又去附近的KTV唱歌,直到天色较晚,这才准备回家。王某觉得此时距离喝酒已经过了好些时间,对自己的驾驶技术又很自信,便在与朋友一起打车回到朋友的住所后,开着自己的出租车准备回家。谁知就在途中,在酒精作用下没看清路,一不小心开进了对向的车道内,这才发生了这起事故。
经检测,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73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王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已被依法取保候审。本次事故中,王某不仅要承担全部责任,还将因逆向行驶、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等交通违法行为,面临严肃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警方提示
饮酒后,人的反应力、判断力、行动了都会受到影响,此时一旦驾驶车辆,就可能导致不可挽回的后果,所以驾驶人应当自觉拒绝酒后驾驶,为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作为“职业驾驶人”,更应严格守法,一旦触碰红线,终身不得从事营运工作,后果严重,切莫糊涂。
来源:姑苏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