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1 09:34:57来源:法律常识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省市县先后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淅川县司法局积极响应,迅速行动,充分发挥局党组号召力和广大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全局上下立足本职,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工作。
一、快速反应抓部署。省市县启动I级响应以来,县司法局紧急召开班子会,迅速成立了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对全系统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疫情防控期间,先后6次下发紧急通知,分别对单位值班值守、疫情信息上报、系统内部人员疫情信息排查、社区矫正人员疫情信息排查、党员干部到社区报到值班、疫情防控期间工作安排等进行安排部署,确保全系统疫情防控工作有序进行。
二、冲到一线抓防控。根据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安排,县司法局于1月26日下午迅速成立4个工作队,赶赴仓房镇开展疫情防控督导,1月30日以后撤并为两个工作队,坚持每天来回奔波百余公里到仓房镇开展一线联防联控工作。同时,两个驻村第一书记、3名驻村工作队员分别在寺湾镇清凉寺村检查站、西簧乡大石河村检查站全程值班。全系统10余名党员干部自发到所在社区报到,参与社区一线防控监测点值班值勤,开展体温测量、人员登记,为全县疫情防控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局党组书记梁国强陪同副县长全宇,先后到川江缘食品公司、润豪食品公司进行实地指导,为企业尽快复工复产提供帮助,协调解决实际问题。
三、正面引导抓宣传。通过县司法局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号、工作群等新媒体平台,自1月26日开始,每天及时发布从国家、省、市卫健委、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等官方渠道获取的疫情通报、公告等内容59期,引导全县广大干部群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有力地防止了网络谣言传播。在微信公众号开辟“特殊时期普法栏目”,积极转发《新型肺炎防控法律知识50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法律知识宣传手册》及各类案例42期,大力宣传与疫情防控有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强化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的法律意识,提醒各级党员干部依法开展疫情防控。同时,大力弘扬司法行政系统正能量,对疫情防控期间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进行正面宣传,树立司法行政机关敢于担当的良好形象。特别是广大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自发捐款9000余元,香花镇社区矫正人员自发捐款2000余元,用实际行动支持疫情防控,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四、线上加力抓矫正。各司法所通过手机定位、电话、微信视频、微信群等线上管理方式开展信息化核查,社区矫正中心每天进行手机定位情况通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全县社区矫正人员信息核查率和在线定位率均达到省市要求,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社区矫正对象基本情况清、行为去向清,无脱管、漏管。在抓好监管的同时,暂停组织每月集中例会和大规模的公益劳动,创新利用微信群平台,通过视频、语音等形式将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课堂搬到线上,重点加强对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和学习,做到矫正与疫情防控两不误,两促进。
五、发挥职能抓服务。组织引导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公证处、各律师所、丹阳法律服务所、丹阳司法鉴定所等法律服务机构通过各种渠道公开咨询电话、网上业务办理流程,引导广大群众通过电话、视频、网络等远程手段进行预约办、掌上办、网上办,及时解决遇到的法律问题。框正律师所律师别洪波、李硕先后在2月18日、2月21日,通过网络视频、“云端法庭”等形式为被告人提供“隔空辩护”,积极开展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工作,在疫情防控期间依法保障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疫情防控以来,全县法律服务工作者通过电话、网络、微信等形式提供线上法律咨询30余人次,律师通过“云端庭审”,参与并办理多起刑事法律援助案件。
淅川县司法局将继续加强工作落实,创新工作形式,在疫情防控期间积极落实主体责任,持续做好自身工作,为打赢此次疫情防控攻坚战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来源:淅川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