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1 10:12:05来源:法律常识
日前,在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检察院刑事和解室里,一起轻伤害案件的双方当事人,犯罪嫌疑人李某和被害人曹某,在检察机关的见证下,将两双手紧紧地握在一起。此前,这对老邻居还因门前散水坡纠纷闹翻脸,一度大打出手,造成曹某轻伤二级。
规范化司法
夯实轻伤害案件刑事和解基础
赣榆区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因家庭矛盾、邻里纠纷、朋友琐事等引发的轻伤害案件明显增多,这些案件不仅占用了大量的司法资源,而且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如若处理不妥,不仅结仇积怨,还会引起涉检上访。如何高效、妥善地处理好该类案件呢?
2012年11月,赣榆区公、检、法、司四家机关就轻伤害案件办理工作在多次会商的基础上,联合签发《关于当前办理故意伤害(轻伤)案件的意见》,就轻伤害案件办理达成共识。经过五年的实践探索和经验积累,四家机关又于2017年完善并会签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办理故意伤害(轻伤)案件的实施办法》,明确轻伤害案件应以刑事和解作为主要的结案方式,四家机关分工负责、相互协作、相互配合,坚持合法、公正、自愿、及时的原则,对轻伤害案件统一司法尺度,列出10条可以和解但不影响处罚的情形,统一赔偿标准,统一办案口径,统一处罚标准,规定赔偿金额除犯罪嫌疑人自愿支付外,以被害人法定损失3倍为上限。这既充分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又防止变相讹诈、以赔代刑等情况发生。同时,创设赔偿保证金制度,对自愿认罪认罚,但暂时无法达成和解的,可以根据案情由犯罪嫌疑人缴纳一定数额的赔偿保证金。
专业化团队
打造刑事和解赣榆模式
调解员王建国是一名退休的检察官,今年68岁,2015年被赣榆区人民检察院推荐聘任为检调对接人民调解员,成立了以个人名字命名的“建国调解工作室”。自“建国调解工作室”成立以来,哪里有刑事和解,哪里就有王建国的身影。
“王检,这事你得给我做主,我承认,我一气之下打了他,是我不对,可是他家的散水坡把我家的堂屋弄得长期返潮,连衣服、粮食都霉了,你说咋办?”刚刚进入调解程序的李某气愤难平,一吐长期以来遭受的窝囊气。
“老李,你别着急上火,我们有话坐下慢慢说。”被大多数案件当事人称为“王检”的王建国递给李某一杯热腾腾的茶水,和颜悦色地劝说道。
不到1个小时,经过王建国的把脉问诊、释法说理,李某逐渐解开自以为有理走遍天下的“法结”,和明知打人不对却又一时抹不开脸的“心结”,认识到自己一时冲动带来的后果和犯罪造成的伤害,自愿认罪认罚,表示同意诚恳地向被害人赔礼道歉,赔偿被害人各项经济损失,抚慰被害人精神上的伤害。
早在2012年12月,赣榆区检察院就成立轻伤害专业化办案组,以“检察官 检察官助理 金牌调解员 社会力量”模式进行团队架构,专门负责办理涉及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等罪名的案件。2019年,赣榆区检察院按照上级院关于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的规定,成立检察长办案组,由入额院领导 2名检察官助理组成,将之嵌入到轻伤害专业化办案团队,打造轻伤害办案团队升级版,发挥“关键少数引领”“绝大多数参与”的团队优势,实现团队效能最大化。
赣榆区检察院轻伤害办案团队获评江苏省检察机关“十佳办案团队”,荣记集体三等功,调解员王建国被评为江苏省首届“最美老干部志愿者”称号,“建国调解工作室”获评江苏省金牌个人调解工作室。来自云南红河、深圳宝安、山东滕州等15省31市的37家市县区检察院和司法局400余人,到赣榆区人民检察院考察交流并学习刑事和解工作经验。赣榆区检察院受邀在国家检察官学院第2期伤害类案件不捕不诉案例教学培训班、江苏省控申检察业务培训班上讲授刑事和解工作经验和体会。
“耐心倾听是了解案情寻找症结的探测器,公心释法是解疑释惑解开法结的疏通器,交心换位是打开心结拉近距离的减压器,诚心化解是消解积怨化解矛盾的助推器,尽心回访是定分止争巩固和解的稳定器。”培训班上,王建国传授赣榆区检察院总结的刑事和解“五步五心调解工作法”,受到参训学员的普遍欢迎。
2022年2月25日,王建国运用五步五心调解工作法顺利化解了李某和曹某因散水坡纠纷引发的轻伤害刑事案件。
案件化办理
保障矛盾纠纷循法化解
赣榆区检察院刑事和解采取“闭环式运作 案件化办理”,坚持“一案一调,一案一卷”原则,制定轻伤害案件不同诉讼环节衔接流程以及检察环节办案与和解同步流程,制作从移送、受理、对接调解、履行、回访到归档的闭环流程图,规范刑事和解工作。调解工作实行规范化运行、流程化监控、案件化办理,推行标准上墙,让双方当事人看得明白,调得放心,确保刑事和解依法、自愿、公开、公正。
调解员对每一起轻伤害案件刑事和解过程中形成的案件材料,在刑事和解后全部按照和解程序及时整理归档。案件材料包括:刑事和解申请书,委托调解函、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明、民事赔偿证明材料,刑事和解案件移送审批表,刑事和解受理登记表,刑事和解告知书,刑事和解调查笔录(谈话、调查笔录等),刑事和解记录,刑事和解协议书,送达回证,刑事和解回访记录,青年干警参与刑事和解心得体会等。
近三年来,赣榆区检察院共促成轻伤害案件刑事和解74件,和解金额1140余万元,和解成功率达98.7%,所办和解案件无一后悔反悔,无一上访信访,无一上诉申诉,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多元聚力高效解纷
提升刑事和解质效
谁的调解意见当事人能听进去呢?这是提高刑事和解成功率的关键。为此,赣榆区检察院在开展轻伤害案件刑事和解中,注重多元聚力高效解纷。赣榆区检察院联合司法行政部门聚合社会力量,广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乃至当地乡贤、镇村干部、当事人亲友共同参与到刑事和解工作中来,汇集法律专业优势、亲情感化优势、乡贤村干地缘优势和代表委员联络优势,形成融合法理、公德、亲情的社会大调解格局,有力地促进了刑事和解工作良性发展。
经过探索和学习,赣榆区检察院于2021年12月联合公、检、法、司会签《轻微刑事案件办理机制》,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建立刑事和解第三方人才库,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心理学专家、地方乡贤、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人员、网格员等社会各界人员中挑选经验丰富的人员,由当事人自行选择或者检察机关建议参与和解工作,增强刑事和解的公信力,促进矛盾多元化化解。
赣榆区检察院轻伤害案件刑事和解工作经过几年的探索和实践,逐步形成“党委领导、司法协作、专业办案、专职调解、多元说理、事了人和”的工作机制,打造了新时代“枫桥经验”赣榆检察新模式。
2019年11月,“江苏省检察机关新时代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新闻发布会在赣榆区检察院召开,向社会推介刑事和解“赣榆模式”。2020年9月7日,江苏省检察院、省司法厅举行全省刑事和解平台启动仪式,向江苏全省检察机关、司法机关推广刑事和解“赣榆模式”。2020年12月,赣榆区检察院刑事和解机制建设入选第十七届长三角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法治保障创新实例。
赣榆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肖楠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整合社会资源,健全一站式刑事和解工作机制,不断探索新时代轻伤害案件刑事和解工作新路径、新方法,切实提升刑事和解司法质效,以法治力量推进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
来源 | 江苏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