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1 14:40:17来源:法律常识
“您好,我们这边来了一位代理江陵县刑事案件的朱律师需要申请异地阅卷……”
近日,江陵县检察院案管部门干警杨诗琴接到了来自荆州区检察院案管的一通电话,称代理律师因客观原因无法到江陵现场阅卷,需要江陵县检察院协助开展异地阅卷。
随即杨诗琴登陆12309检察网管理平台对该律师申请阅卷事项进行审核同意,并将制作好的加密电子卷宗通过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推送至荆州区检察院,及时电话告知荆州区检察院案管部门,由他们将电子卷宗刻录成光盘,按照相关规定交予律师。不到1小时,这次经两地院协作配合办理的律师异地阅卷圆满结束。
律师阅卷,是检察机关落实司法为民、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提供诉讼服务的一项主要内容。积极开展异地阅卷,不仅是构建多元阅卷服务体系的重要部分,更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的生动实践。
据了解,自最高检部署律师阅卷工作以来,江陵县检察院便以“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为目标,积极能动履职,从律师阅卷的需求侧为出发点,致力于构建起律师现场阅卷、异地阅卷、互联网阅卷并重的多元化阅卷服务体系。2021年以来,江陵县检察院共接待律师阅卷110次,高效便捷的服务,赢得了广大律师的高度赞誉。下一步,江陵县检察院将积极应对数字化背景下司法服务转型的相关要求,竭尽所能地为律师带来选择性更多、智能性更足、便捷性更高的阅卷服务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