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1 14:59:49来源:法律常识
本网讯(通讯员 严红)“感谢检察院给了我一个从轻处罚的机会,我会珍惜这次机会,好好改过自新,以后一定不会再醉酒驾车了……”1月25日,在襄州区检察院的律师值班室里,涉嫌危险驾驶罪的案件当事人解某当场表示认罪认罚,同意该院对其提出的量刑建议和适用的简易程序,并在该院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这是襄州区检察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来,提起公诉的首例案件。
图为当事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认罪认罚制度是新刑诉法修订的重点内容,事关国家法治建设全局,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及时惩治犯罪、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必然要求。它不仅有利于促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实供述罪行,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而且可以降低轻罪案件审前羁押率,促使其真诚悔罪、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来换取被害人的谅解,从而减少社会对立、修复社会关系。
图为该院举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推进会
今年以来,襄州区检察院主动作为,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相关工作,一方面,组织公诉、侦监两个部门进行专题学习,为干警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供业务指导,另一方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并呈请区政法委牵头协调,组织召开了该区公安、法院、司法局和律师代表参与的联席会议,四部门联合会签了《关于落实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全面稳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供制度支持。该院党组成员、公诉部负责人刘宝琴强调,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必须严格按照《办法》中的要求,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充分考虑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危险性,结合认罪认罚的具体情况,确定是否从宽以及从宽幅度,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确保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截止目前,该院已经对7人适用认罪认罚程序,其中危险驾驶案4人,串通投标案3人,且已全部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