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2 10:51:39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蠡县网警接市局反诈中心件线索,蠡县留史镇大王村齐某名下的三张银行卡内资金流水涉及多起电信诈骗案件,蠡县网警经侦查发现齐某名下银行卡涉案金额达20余万元,其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经研判齐某可能藏匿在天津市北辰区,我大队民警随即前往天津市,经当地公安机关配合在天津市北辰区将犯罪嫌疑人齐某抓获。经讯问,犯罪嫌疑人齐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现齐某已被蠡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网警提示:我国刑法修正案(九)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作出了明确的定义: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对于此类犯罪,也有明确的处罚规定: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素材来源:蠡县网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