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2 11:08:21来源:法律常识
检察官:“犯罪嫌疑人,你是否自愿认罪认罚?这是司法局的值班律师,你的问题和疑虑都可以现场向她咨询。”
郭某某:“检察官,我真诚悔罪。”
8月1日,乃东区检察院检察官在值班律师的参与下,对犯罪嫌疑人郭某某涉嫌盗窃一案启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签订了《认罪认罚具结书》。8月7日,该案经一审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当庭主动认罪,检察机关提出的精准量刑建议全部被法院采纳,法院依法以郭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2个月,缓刑4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这是刑事诉讼法修改后乃东区检察院办理的首例认罪认罚案件。
被告人主动认罪认罚,乃东区检察院立即采取相关措施及时依法办理认罪认罚案件,从移送审查起诉到法院宣判,只用了16天,有效节约诉讼成本,提高了诉讼效力,化解了社会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