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2 13:37:05来源:法律常识
为贯彻落实律师代理申诉制度,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申诉权,实现申诉法治化,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维护司法权威,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和省律师协会拟向社会公开选聘律师组建代理刑事申诉值班律师人才库,充分发挥律师对刑事申诉案件的纠纷化解及外部监督作用,欢迎广大执业律师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本次选聘范围为申报时在武汉市执业的专职律师。
二、选聘程序
律师个人申请填写《刑事申诉值班律师人才库申请表》,经所在律所同意,省法院、省司法厅和省律师协会共同研究确定。
三、值班律师职责
1.认为申诉不符合重新审判条件的,应当向申诉人做好法律释明、疏导化解、息诉罢访等工作;
2.认为申诉符合重新审判条件的,应出具建议立案审查的书面意见。
3.接受人民法院指派代理当事人刑事申诉。
4.按照值班表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律师代理刑事申诉值班室进行值班。
四、报名条件
1.政治素养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恪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
3.具有10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或者执业期限满5年以上,擅长刑事辩护者优先;
4.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未受过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惩戒。
五、选聘名额
本次拟选聘50名律师加入刑事申诉值班律师人才库。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适时对人才库成员进行考核或调整补充。本期入库人选的任期为一年。
六、人才库管理
1.刑事申诉值班律师人才库由省高院、省司法厅和省律师协会共同组建管理。湖北省司法厅负责入库人员的推荐遴选、登记、信息更新等具体工作;省高院负责指派代理刑事申诉律师值班工作。
2.人才库实行动态更新,在开展试点工作期适时对人才库成员进行考核或调整补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调整出库:①发现不符合入库资格条件的;②本人书面申请调整出库的;③接受或索取当事人的馈赠、非正常宴请或不正当利益输送的;④无正当理由拒绝指派两次以上的;⑤发现有违法违规执业行为的;⑥其他应当调整出库的情形。
3.对开展律师代理刑事申诉值班工作成绩突出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优先予以表彰奖励,相关工作实绩纳入评优考核;对违法执业或存在故意、重大过失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依法处置并录入律师诚信系统。
七、相关要求
请符合条件的人员于2023年3月29日前将填写好的《刑事申诉值班律师人才库申请表》,邮寄至湖北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电子版pdf格式扫描件同步发送指定邮箱)。
邮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洪山侧路22号
电子邮箱:yaorong6697@dingtalk.com
联系电话:027-87238562
湖北省司法厅
2023年3月23日
附:http://sft.hubei.gov.cn/fbjd/tzgg/202303/t20230323_4598445.shtml
(来源:湖北省司法厅)
【来源:湖北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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