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2 18:05:38来源:法律常识
本报无棣讯(通讯员 李继萍 报道)为规范法官与律师之间的关系,无棣法院采取多措施,多渠道,构建二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共同维护司法的公正,提升司法的公信。
全面尊重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律师充分行使辩护权,在庭审中,对律师都要给予充分的时间让其发表意见,法官不能限制其发言的时间;认真办理律师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律师提出的符合法律规定的申请,都及时进行审查,并依法律程序办理;保障律师对案件进展的知情权,合议庭组成后,由审判长将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开庭时间、地点等有案件进展有关的情况及时告知代理律师,使其对案件审理情况有全面的了解。
搭建沟通交流平台。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召开一次工作座谈会,就双方共同关注的重大问题进行会商,研究制度并不断完善法官与律师交流合作、相互监督的各项制度;建立定期座谈会制度,定期邀请律师到法院座谈,听取律师给法院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就审判执行工作方面进行相互沟通;建立学术研讨制度,通过举办研讨会、论坛、讲座等形式,开展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经验的交流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和业务素质。
畅通律师执业通道。执行“绿色通道”制度,对依法出庭履行职务的律师,持有效证件可免检进入审判区域;律师提交诉讼相关材料时,都详细告知送交的时间、地点、联系方式,由专职人员予以受理,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得到回复;设立专门的律师工作室,其兼具立案准备、庭前休息、卷宗查阅等功能,为律师提供便捷服务。
建立互评互监制度。法院与有关单位联合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每半年举行一次座谈会,交流通报审判执行工作、律师执业等情况;制定案件监督卡并随案发放,由律师和法官分别从业务能力、廉洁自律、职业操守等方面进行互评;每个审判庭都设置廉政监察员,由人民陪审员担任监察员,共同对律师和法律进行监督,促使法官和律师严格依法办案,不违规,实现公正司法、廉洁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