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2 21:33:45来源:法律常识
黄河新闻网晋中讯 刑事辩护全覆盖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保障司法人权、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内在需要,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
2019年4月以来,按照《晋中市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晋中市本级和榆次、平遥、介休、灵石、和顺、左权6个县(区、市)积极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各试点县(区、市)强化沟通协调、出台工作方案、组建刑辩队伍、创新工作模式,开展了大量的有益尝试和探索,试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值得肯定与推广。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扩大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范围的通知》和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的相关部署,推动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深入开展,结合晋中市实际,近日,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晋中市司法局决定在晋中市全面开展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
试点工作的开展分三个阶段扎实推进。第一阶段(2020年9月1日前):太谷、祁县、榆社、昔阳、寿阳五县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对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进行部署。第二阶段(2020年9月1日—12月15日):全市全面铺开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严格按照省高院、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的流程通知、受理、指派、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第三阶段(2020年12月15日—12月31日):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分别报送市中院、市司法局。
晋中市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严密组织实施下,建立各相关单位紧密配合、广大律师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推进过程中注重发挥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建立定期会商通报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协调配合,密切工作衔接,最大限度凝聚共识,形成推进试点工作的合力。
[编辑:段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