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3 03:18:54来源:法律常识
8月25日上午,州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景某某非法持有毒品、非法持有枪支案。14名省、州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应邀观摩庭审,50名芒市地区傣族干部、群众旁听。州法院对庭审现场实行同步录音录像,并在中国庭审公开网上全程直播。
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画面截图
这是一次与以往不同的庭审。参加诉讼的合议庭成员、公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全程使用傣语进行庭审,担任记录的书记员亦通晓傣语。这是州法院为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的法律意识,持续开展好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普法工作,同时不断加强民族地区双语法官队伍建设,努力提升双语法官职业素养的一项举措。为充分保障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诉讼权利,合议庭组织控辨双方召开了庭前会议,就审判有关问题听取了双方意见。
庭审开始,审判长向被告人告知了其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在法庭调查阶段,公诉人宣读了起诉意见书,讯问了被告人,出示了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以及被告人景某某的供述和辩解。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上述证据进行了质证。在法庭辩论阶段,控辨双方就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景某某的辩护律师针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和情节进行了辩护,提出了被告人景某某有立功的表现,建议对被告人景某某减轻处罚的辩护意见。被告人景某某作了最后陈述。
休庭半小时后,经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相关的法律规定作出判决。被告人景某某表示服判不上诉。
近两年来,全州两级法院坚持“司法为民”这一宗旨,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不断创新和改进工作措施,大兴便民利民之举。庭审全程用傣语进行庭审交流,使少数民族当事人对整个诉讼过程有了更全面的了解和掌握,促进了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充分行使诉讼权利,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开创了德宏州运用傣语开庭审理刑事案件的先河。
德宏团结报记者 明雄忠 通讯员 高蕊
责编 明雄忠 夏丽萍
审核 陈仲全 刘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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