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3 04:52:35来源:法律常识
编辑:杨琴
导语:我们知道公安机关在调查案件时,有时候可以传唤犯罪嫌疑人,便于了解案件情况。那么如果是被传唤的话,能不能委托律师会见呢?对此,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一、什么是传唤?
传唤是一个法律术语,是指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了解案情所采取的一种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二、刑事传唤时能否会见律师?
首先,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也就是说,当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传唤之日起,就可以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但是如果只是被传唤的话,并没有限制其人身自由,尚不需要律师会见。因为只有犯罪嫌疑人被拘留、逮捕之后,才会被关押在看守所。此时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会见和通信。
三、刑事案件当事人可以多久见一次律师?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如果犯罪嫌疑人已经被关押的,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法律没有限制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时间以及次数。辩护律师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合理确定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时间、次数。
总结
传唤是指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传唤到指定地点或者住处进行讯问的一种措施,并不会被关押在看守所内,所以并不需要律师到看守所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