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3 06:44:02来源:法律常识
澎湃新闻记者 朱雷
江苏省连云港海州区新坝镇一老人因种植罂粟超过3000株被判刑5年,家属质疑刑期过重,引发公众关注。在海州区人民检察院公布的另一案中,新坝镇70多岁的张某也因种植罂粟达1万多株获刑5年2个月。
前述两案,均由海州区人民法院一审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但报请连云港中级人民法院核准时,被发回重审。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海州区人民检察院在公布张某一案时提到,重申严厉打击私种罂粟的违法行为。
澎湃新闻检索裁判文书网发现,海州区人民法院还曾于2019年底至2020年初,判决4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案件。4名被告人多是在自己的菜地种植罂粟,被当地警方查获,罂粟幼苗超过500株,但未超过3000株。关于4名被告人的刑期,其中三人为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一年;另有一人的刑期由一审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十个月,再审改判为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律师赵良善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非法种植罂粟3000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在现有情节中,如涉案种植面积已超过3000株,就达到了判处5年有期徒刑的数量。
澎湃新闻综合前述6起案件,查询法院的裁判文书发现,其中有5起案件发生在新坝镇。此外,新坝镇的5起案件,被告人集中在2019年3月被查。
澎湃新闻注意到,据连云港日报社“连网”2019年2月27日报道,海州全面开展禁种铲毒专项行动。当时召开的海州区禁种铲毒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确定,从2019年2月底起至年底,海州区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禁种铲毒专项行动,确保2019年毒品原植物在全区“零种植”“零产量”。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均将受到行政处罚,种植罂粟500株以上即可入刑。
前述报道称,全区各镇、街道将组织人员深入辖区所有户籍人员家中签订“两书”(告知书、承诺书)。各镇、街道及各禁毒委成员单位的所有窗口部门,在群众办理业务前要先签订禁种铲毒告知书、承诺书,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知晓率。
此外,各派出所民警将协同各村负责人、禁种铲毒信息员,抓住罂粟出苗、开花、结果时节早发现、好铲除的有利时机,深入辖区农户房前屋后、居民菜地、温室大棚、林间开阔地等地带严密开展踏查。海州区禁毒办将积极引入社会第三方调查,联系专业的无人机航测公司,定期对全区开展多轮次扫描监测。各镇、街道禁毒办将配备一台小型无人机,便于对田间地头及无人居住的院墙内等盲角盲区开展踏查。
11月27日,新坝派出所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关于2019年2月底开展的禁种铲毒行动,他并不了解,禁毒相关行动由上级公安机关部署,具体情况需要咨询连云港市公安局。同日,澎湃新闻暂未能联系到连云港市公安局置评。
责任编辑:王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