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3 06:39:46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了《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调查令的实施办法(试行)》,标志着律师调查令制度在晋城两级法院开始试行。晋城成为全国为数不多的实行律师调查令制度的地区。
据介绍,今后,在晋城辖区内,律师持调查令有权调查民事诉讼相关证据及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其效力等同法官直接调查。同时,《实施办法》还对律师滥用调查令的行为做出明确规范,规定持调查令的律师有伪造、变造调查令、或者隐匿、毁弃、擅自散布持调查令搜集的证据的,法院可以建议司法行政机关或律师协会予以处罚或惩戒;该市两级法院将建立相应档案,人民法院有权根据情节轻重决定在六个月至两年内不再向该律师签发调查令。
本报记者 郭志平 通讯员 郝文林 程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