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3 12:47:50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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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家人被拘留了被逮捕了,不要着急。近亲属可以积极申请为被拘留、逮捕的家人申请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来达到让家人走出看守所不被羁押的状态。家属也可以聘请专业的刑事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辩护包括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申请取保候审。
为被羁押在看守所的被拘留逮捕的人申请取保候审,法律有哪些规定呢?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了什么情况下,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办理取保候审:第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第二对于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第三对于犯罪嫌疑人属于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办案机关对其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第四就是在办理案件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还没有办结需要继续办理,根据案情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期间的监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后,亲属如果认为只有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都可以向办案机关申请,为其办理取保候审。
根据案件办理阶段不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有可能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如果申请应该找对应的办案机关。并且要做好准备向办案机关提供保证金或者人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