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3 13:16:55来源:法律常识
六年前,一场因醉驾发生的交通事故,夺去了两个鲜活的生命,改变了几个家庭的命运,时至今日,受害人家属没有得到一分钱的经济赔偿,还为抢救、丧葬、诉讼支付数万元的费用,县市两级法院的两次判决,如同一纸空文,六年的马拉松式执行肇事者及车主经济赔偿无果,让受害者的家属痛不余生,让受害人死不瞑目。
2014年3月27日中午,被告人卞现锋(内黄县田氏镇北街村人)无证醉酒驾驶借用支清军(内黄县田氏镇龙庄村人)的豫JQJ626轿车,在楚旺镇境内215省道由北向南行驶,未按车道行驶至4公里加430米处,与被害人张永彪驾驶的两轮摩托车相撞,造成被害人张永彪及摩托乘坐人陈可欣死亡、两车受损的重大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卞现锋弃车逃逸,内黄县公安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在家中将其抓获,经检测卞现锋的血液乙醇含量为124.3mg/100mI,卞现锋系无证醉酒驾驶机动车肇事,内黄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卞现锋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
2014年7月23日内黄县人民法判决书(2014)内少刑初字第47号。
内黄县人民法院判决书下达后,受害人家属对经济赔偿的判决金额提出异议,协同律师向安阳市中级人民法提出上诉,同年11月13日,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判决书(2014)安中少刑终字第52号,
(一)撤销内黄县人民法院(2014)内少刑初字第47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的附带民事判决部分,
(二)被告人卞现锋赔偿张永彪家属共计人民币126906.5元,赔偿陈可欣家属共计人民币95724.9元,
(三)被告人支清军(车主)赔偿张永彪家属共计人民币109388.1元,赔偿陈可欣家属共计人民币99347.1元。
然而,6年过去,被害人的躯体都已化为泥土,剩下一堆白骨静侯法律的公证,被告人车主支清军依然坦荡的生活,被告人卞现锋也己减刑出狱,而被害人的家属在这6年的漫长等侍中痛不欲生,幼童都己长大,成人都已变老,老的都已死去,他们都等待着被告人的经济赔偿续命,
被害人家属泣诉,问苍天我们何时能拿到赔款?在法治社会的今天,请社会各界关注,维护法律的神圣和尊严。
被害人家属:张俊希(己故),陈瑞红,张子轩,陈瑞银,秦永宁,电话15896893482
河南省内黄县楚旺镇南沟村前街
2020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