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3 16:34:11来源:法律常识
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引起全社会广泛关注,为确保我市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切实维护正常网络秩序,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生态环境,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宿迁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宿迁市公安局联合通告如下:
一、对网传信息要仔细甄别,不发布、不转发、不传播未经证实的消息,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如发现不实信息,请向网信、公安部门举报。
二、对已发布、评论或转发的不实信息要立即进行删除,主动消除不良社会影响。
三、对利用网络发布、传播虚假和不实信息,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网信部门、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四、各类网络平台要严格遵守国家互联网管理法律法规,加强网络信息管理和内容发布审核,对因审核把关不严,发布严重失实、违法违规信息内容的,网信部门、公安部门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请广大网民和网络平台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网络秩序,共建清朗网络空间。欢迎广大网民举报投诉网络谣言、违法和不良信息。
举报方式:
1.电话:
宿迁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0527—84368853
宿迁市公安局:110
2.邮箱:sq12377@163.com
宿迁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宿迁市公安局
2020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