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4 01:34:00来源:法律常识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的重要指示精神及省、州法院的安排部署,贵州省从江县人民法院创新“133N”工作模式,通过搭建“一个平台”、用好“三个组织”、建立“三项机制”、加强“多方联动”,推动诉源治理工作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一、搭建 “一个平台”,整合资源拓宽调解渠道
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的作用,依托“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架构,构建全县综治工作格局,集合法院的审判调解资源和全社会的纠纷化解资源,打通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各调解组织通过入驻该平台,进行诉前调解、在线制作调解协议和在线司法确认,县法院负责对调解员操作调解平台进行培训,各部门形成纵横联动、集约高效的纠纷解决网格,进一步畅通社会治理的渠道,增强多元解纷的获利和效能。2021年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调解案件1030件。
二、用好“三个组织”,有的放矢化解矛盾纠纷
一是用好诉前调解组织。在城区及五个乡镇法庭所在地组建六个诉前调解组织,今年初,城区调解组织已入驻院机关并实体化运行,具体负责调处人民法院诉前委派调解的纠纷,对于调解成功的积极引导当事人到法院进行司法确认,上半年诉前调解组织调解成功113件;对于调解中心调解不成返回法院的案件,办案团队充分利用自身专业优势,再次过滤开展调解,上半年调解成功并进行司法确认206件。二是用好人民调解委员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在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基础上组建由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组成的联调中心,人民法庭主动融入,除做好联调中心的法律咨询外,还积极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群体性纠纷的调解。建议政法委将调解成功率纳入乡镇年终平安综治考核,增加诉源治理、万人起诉率在各乡镇平安综治考核的权重,并联合县平安办开展无诉讼村(居)创建,助推全方位、多层次诉调对接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三是用好六大行业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委员会、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校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环境保护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山林土地权属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各自职能作用,办理人民法院委派调解的纠纷和受理当事人的调解申请,上半年化解行业、专业领域内矛盾纠纷163件。
三、建立“三项制度”,强化考核增强治理保障
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推动成立由县委书记和县人民政府县长担任组长、各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县诉源治理多元共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法院,每季度召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召开一次诉源治理工作联席会,对开展诉源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行剖析并提出解决方案,不断完善诉源治理工作机制。二是建立工作报告制度。各调解委员会、各责任部门每月向领导小组报送工作台账,每季度报送一次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分析研判突出矛盾纠纷化解情况、工作成效、需协调解决的困难问题。三是建立工作通报制度。县诉源治理多元共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县万人起诉率情况进行月通报,在通报至各乡镇的同时,抄报县委、县政府及县委政法委,抄送县直有关部门,并将万人起诉率作为各乡镇平安综治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加强多方联动,协同作战抓好源头治理
一是加强部门联动。加强与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的联动协作,各司其职,统筹推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易发多发频发性矛盾纠纷的发生。对涉及到各政府职能部门的诉讼案件,经当事人同意,法院立案前由各涉诉部门先自行对接协调,达成协议的,双方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或原告主动撤诉;一个月内无法达成协议的,及时将案件材料退回法院立案受理。二是加强与律师及法律工作者的联动。在从江辖区内执业的律师和法律工作者通过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开展在线诉前调解工作,每人每年接受法院委派调解案件数不少于30件且调解成功率不得低于70%。三是加强与民间力量的联动。以从江法院全力打造的从江县德卡法治示范点为典型,积极鼓励引导民间歌师、歌手以说唱的形式宣传法律,将法治融入乡村生活,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半年来,联合村干、寨老、歌师、歌手、社会贤达等各方力量,充分发挥他们熟人熟地熟悉案情的优势,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通过联动调解方式化解案件32件。
从江法院2021年受理各类诉讼案件1662件(另:诉前化解685件),与2020年同比减少489件,下降幅度22.73%;其中民商事一审案件954件,与2020年同比减少417件,下降幅度30.42%;今年1—6月,受理各类诉讼案件639件(另:诉前化解465件),与去年同比减少176件,下降幅度21.60%;其中受理民商事一审案件296件,与去年同比减少171件,下降幅度36.62%,成为全州连续两年诉讼案件大幅下降的法院之一;2021年以来诉前委派调解纠纷1167件,调解成功976件,进行司法确认511件,调解成功率83.63%,用实际行动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正是因为矛盾纠纷诉源治理工作成效显著,今年1月,从江法院被州法院表彰为“全州法院诉源治理工作先进集体”。
来源:从江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