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4 10:44:09来源:法律常识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揭阳市司法局就调整相关服务事项的办理方式通告如下:
一、服务时间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1号)精神和省、市有关要求,自2020年2月3日起,揭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揭阳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市法律援助处、市公证处、各司法鉴定机构等正常开展对外服务。
二、服务指引
对于非紧急性的服务事项,建议暂缓前往上述服务机构现场办理。对于办理行政复议、法律援助、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证照事项、公证、司法鉴定、社区矫正等业务,建议尽量改用电话咨询、网上申报、线下邮递材料等方式获取服务。
(一)行政复议事项办理指引。确因紧急情况或者特殊原因需要即时申请行政复议的,建议申请人优先通过邮寄方式提出。邮寄方式申请与现场申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申请材料邮寄地址:揭阳市榕城区临江北路39号市机关大院2号楼揭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邮政编码:522000。如确需现场申请,建议先通过电话预约,按照市司法局门户网站的办事指南,一次性备齐材料,并按照预约时间前往办理,减少在现场等待逗留的时间。咨询、预约电话:0663-8768708。
行政复议事项的特殊安排:
1.申请人如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正在接受治疗、隔离等原因无法提交行政复议申请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二款“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规定计算复议申请期限。
2.对已经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复议工作人员将根据案件审查情况主动联系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就案件相关事项进行沟通,并依法作出处理。
(二)公共法律服务事项办理指引。建议优先使用广东法律服务网的网络平台、语音平台,网上办理请登录广东法律服务网网络平台“http://gd.12348.gov.cn”。对于急需办理相关业务的群众采取先予以线上咨询解答、预约时间后再前往揭阳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办理,咨询、预约电话0663-8220900,地址:揭阳市榕城区政务路人民信访楼一楼。
(三)法律援助事项办理指引。咨询电话0663-8220900,申请材料邮寄地址:揭阳市榕城区政务路人民信访楼二楼揭阳市法律援助处,邮政编码:522000。网上办理请登录广东法律服务网网络平台“http://gd.12348.gov.cn”。
(四)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证照事项办理指引。预约办理、咨询电话:0663-8768293。
(五)社区矫正事项办理指引。社区矫正中心办理接收社区矫正登记、宣告、远程会见等相关事项的,时间和方式将由各县(市、区)社区矫正中心与社区矫正对象、远程会见亲属逐一确定。疫情缓解之前不组织集中教育和社区服务活动。
(六)公证事项办理指引。需要办理公证业务的群众,建议通过“粤省事”进行网上申办。预约办理、咨询电话:0663—8071629。现场办理地址:揭阳市政务服务中心。
(七)司法鉴定事项办理指引。需要办理司法鉴定业务的群众,请预约办理、咨询电话:0663-8768861。
(八)信访事项办理指引。根据国家、省、市信访局关于暂停接待群众来访的通知要求,我局暂时停止接待群众来访,恢复接待时间根据上级通知要求另行通知。咨询电话:0663-8235275,信访材料邮寄地址:揭阳市榕城区临江北路39号市机关大院2号楼揭阳市司法局办公室,邮政编码:522000。
三、注意事项
自2020年2月3日起,若急需现场办理各项业务的群众,请注意如下事项:
(一)务必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到现场办理业务的群众,请务必佩戴口罩,并接受工作人员的体温检测。对没有佩戴口罩或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的人员,将不允许进入现场办理业务。
(二)提前预约服务,节省办理时间。对能够通过电话、线上预约办理的服务事项,请提前进行预约,了解办理事项相关情况和所需材料,按照预约时间前往办理,减少在现场等待逗留的时间。
(三)自觉遵守秩序,有序办理业务。若服务机构出现办事群众较多时,工作人员将采取限流措施,请您自觉配合工作人员的指引。
特此通告。
揭阳市司法局
2020年2月2日
【作者】 唐楚生;林捷勇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