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4 13:44:42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城阳区委政法委的工作人员徐小飞收到了山东省司法厅颁发的公职律师工作证,这是城阳区取得的首张公职律师工作证。记者了解到,目前青岛市公职律师已有112人,54家单位设立了公职律师。
城阳五机关设立公职律师
2019年7月,中共青岛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下发 《关于推进我市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设立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通知》,在此之前,城阳区司法局就对全区党政机关进行了摸底统计,摸清了党政机关通过司法考试人员的基本情况,有针对性地确定了几家党政机关单位,并及时指导相关单位制定工作方案、公职律师管理办法等。
期间,城阳区先后有区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城阳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司法局等5家党政机关经山东省司法厅批准设立了公职律师制度,先后有13名机关工作人员参加了省司法厅职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目前3人通过审批,1人收到了公职律师工作证,部分人员公职律师工作证正在办理中。
“目前,公职律师数量还偏少,宣传还需要加强。”城阳司法局法律服务管理科负责人韩明欣说,下一步,城阳区司法局将加强对公职律师的宣传,继续对全区党政机关通过司法考试人员情况进行统计摸底,同时加强对公职律师进行监督、指导,将单位公职律师业务开展情况纳入业务统计范畴。
公职律师不得从事有偿服务
根据山东省司法厅2020年1月15日最新颁布的 《山东省公职律师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申请颁发公职律师证书,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具有公职人员身份,从事法律事务工作二年以上,或者曾经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一年以上,并经所在单位同意。
司法行政机关对公职律师业务活动进行监督、指导,公职律师所在单位对公职律师进行日常管理,律师协会对公职律师实行行业自律。公职律师应当接受所在单位的管理、监督,根据委托或者指派办理法律事务,不得从事有偿法律服务,不得在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兼职,不得以律师身份办理所在单位以外的诉讼或者非诉讼法律事务。公职律师所在单位、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应当建立健全公职律师表彰奖励制度,对勤勉尽责、表现优异、贡献突出的公职律师给予表彰,在绩效考评、评先评优、人才推荐、干部选拔等方面予以激励。
“公职律师队伍在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肩负着重要职责和使命,可以提升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和水平,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韩明欣说,制度建设上,公职律师参与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进行合法性审查;决策论证上,公职律师参与党政机关重大决策的制定和实施,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有利于防范法律风险,促进依法决策;处理法律事务上,公职律师参与合作项目洽谈、政府采购、行政执法等活动,起草、修改、审核重要法律文书,办理诉讼、复议、仲裁、调解等各类法律事务;化解矛盾纠纷上,公职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处理、涉法涉诉案件化解、重大突发事件处置、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开展普法宣传上,公职律师以专业身份解读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帮助,组织开展法治教育培训。
城阳区委政法委 徐小飞
让专业知识有效发挥
“其实也没什么,只不过我递交材料比其他人早一些。”成为城阳公职律师“第一人”的徐小飞说,大学时,他学习的是侦查专业,属于法学范畴,毕业后,在公安机关从事刑警工作。 “在公安机关时,我就有参加司法考试的打算,也没什么特殊原因,就是感觉既然干这行,技多不压身。”徐小飞说,后来,他又调到城阳区政法委,主要负责平安建设方面的工作,对政策性法律法规比较熟悉。 2016年,他如愿通过司法考试。
说起从事公职律师一事,徐小飞表示,他在全国各地有很多同学,一次交流中,他得知一名在江苏工作的同学当上了公职律师,觉得很好奇。“其实,国家以前就有相关的规定,得知青岛市有了这方面的政策,而自己又符合条件,我第一时间提出申请。 ”徐小飞说,经单位同意,他报名参加职前培训,培训通过后又递交材料申请办证。 “其实,政府部门有很多通过司法考试的工作人员,国家提倡以法治国,这些人从事公职律师很有意义。 ”徐小飞说,一方面,他们熟悉本单位的情况,可以有效推动单位工作;另一方面,可以让他们的法律专业知识得到有效发挥。
城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翟明
为单位依法行政把关
在城阳区已经通过办证审批的3人中,翟明是唯一的女性,51岁的她是城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政策法规科一名工作人员,2001年就取得了律师资格证。翟明说,她原来是学农业的,毕业后在城阳区农业局工作,1994年通过自学考取了律师资格证。因为具备法律方面的特长,2005年,翟明调到区政府法制办工作,2009年又到了行政执法局,从事和法律相关的工作。
“因为工作经历,再加上自身条件吧,正好有这个机会,所以就申请成为一名公职律师。 ”翟明告诉记者,“现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职能越来越多,除原有的城市管理执法外,新增了文化、旅游、交通等很多新的执法职能。日常执法工作中,难免出现一些纠纷,甚至一些诉讼案件。单位对依法行政工作非常重视,多年来一直由外聘律师作为法律顾问,负责办理诉讼案件、解决日常工作中遇到的一些疑难法律问题。但是,外聘律师不可能天天来,也不能事事都参与,因此不能仅依靠外聘律师,还需要本单位有专门人员从事法制工作,对单位的行政执法文书把好关,确保出具的法律文书合法,减少诉讼纠纷。现实生活中,很多人本来就在单位从事法律法规相关工作,有了‘公职律师’这个岗位,更能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翟明认为,单位建立公职律师制度,管理上更加规范,公职律师可以参加专业培训,有利于提高自身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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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公职律师已有112人
2016年6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2017年12月,青岛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 《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要求在县级以上党政机关普遍设立公职律师,乡镇党委和政府根据需要设立公职律师;国有企业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公司律师制度,事业单位探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记者了解到,目前,青岛市已设立公职律师单位54家,公职律师112人;设立公司律师单位34家,公司律师100人。下一步,青岛市将深入推进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尝试在规模以上民营企业建立公司律师。
半岛网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