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5 18:08:21来源:法律常识
我在司法工作中发现,很多人一旦涉嫌刑事犯罪,自己或自己的家人就十分恐慌,首先想到的就是聘请一位好律师,其次,就是找关系。可谓病急乱投医。
殊不知,越着急,花钱就越多,尤其是聘请北京、上海等外地知名律师,动辄几十万元上百万元,很多钱花得实在很不值得。
好律师,名气固然大,收费自然高,由于他们手里的案件也多,投放到每个当事人案件上的时间和精力相对就少。
有些律师在侦查环节,只是给当事人咨询一些简单的法律问题,到了检察院审查起诉环节,只是看看案卷,少数律师还和检察官交换意见,大部分律师不提出辩护意见。有些律师还不来检察院阅卷,更不及时提出辩护意见。
值得注意的是,即就是没有律师的参与辩护,我们这里检察院每年不起诉率高达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三十,其中,以证据不足或不构成犯罪为由不起诉的在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八。这些案件,大都没有律师参与辩护。
再看看我们这里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法院每年判决无罪的案件人数不到百分之零点二。就是这么少的无罪案件,还不全是律师辩护的意见起了关键作用,有的当事人就没有聘请律师。有的是由于法官审查把关严格,有的还是由于上级检察官审查发现。有的还是法院依法启动再审程序纠正的。
挣钱不容易,花钱要理性。在案件质量把关方面,起决定性作用的永远是检察官和法官。律师的作用是极其有限的,不要受影视剧的影响而对律师给予过高的期望。期望越高,失望就会越大。
当然,我说这些,无意否定律师的价值,更没有诋毁律师之意。我只是想告诉人们事实,遇到刑事案件,一定要冷静沉着,要相信司法人员,要注意学习法律,要注意研究事实和证据,不要过度依赖律师辩护和托人找关系。现在,对于司法工作监督制约机制这么完善,错案责任终审追究这么严厉,谁愿意故意办冤假错案呢?现在的检察官和法官和律师都是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的专业人员,他们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值得信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