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6 01:43:17来源:法律常识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决策部署,规范和引导我市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8月17日上午,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联合在肇庆国际大酒店举办了全市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专题培训班,全市共220多名律师参加了培训。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谢庆满作工作辅导。
谢庆满副局长结合我市律师执业实际,围绕律师参与涉黑涉恶案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了指引,并就进一步规范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谢庆满副局长强调
广大律师务必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依法依规履行律师辩护代理职责。作为律师要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精神开展工作。律师担任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人或者诉讼代理人要依法接受委托,严格遵守律师执业行为规范,依法依规履行律师辩护代理职责。
各律师事务所要加强对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的监督和指导。指定专门业务机构或专人负责对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的情况进行全程跟踪检查,加强办案质量监管和风险管理,指导解决办案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发现律师办案有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律师事务所要严格管理本所公章、委托代理协议等法律文书,防止私自收案收费情况发生,要加强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档案管理,防止出现失密泄密和不当传播的情况。
要切实做好律师代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报备工作。律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的报备工作,规范填写《代理敏感案件报告备案表》,及时报告涉黑涉恶案件代理、进展和结案情况,并积极报送所代理的扫黑除恶案件中的典型个案。
编辑:肇庆市司法局新媒体工作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