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8 22:16:16来源:法律常识
在上海有一名男子,在结婚之后和岳父发生纠纷,两个人多次大打出手。男子觉得过不下去,决定起诉离婚让对方返还彩礼。最终结果是法院判决不准离,并且派人对两家人进行调解,希望他们能和好如初。
按照法律要求,判定两个人离婚的依据应该是感情破裂,现在男子与妻子之间,并没有任何矛盾,问题仅仅是女婿和岳父的纠纷。在这种情况下,判离对双方都没有好处,已经结婚一年左右,男子也要不回多少彩礼。
一对恋人在结婚之后,为了感谢朋友和同事的帮助,决定邀请大家吃饭。在吃饭当天男子心想应该把父母接过来,于是自家父母到场。父亲看到亲家不在,立马又让孩子去接。本来是一件好事,可是岳父岳母觉得自己最后才来,非常没面子。在点菜的时候,又询问对方怎么给女儿过生日,可能是没听到,双方吵了起来,还大打出手。幸好警方调解,才将事情解决。
第二天男子打算带礼物去道歉,顺便接媳妇回家,结果没想到又和老丈人打了起来。回家后男子气不打一处来,加上母亲觉得当初结婚对方彩礼不让价,辛苦借钱才凑齐,索性希望他们离婚。就这样好好的一个家庭,直接走上了起诉离婚的路。
在双方闹上法庭之后,法官判决不准离婚。其实这个依据很简单,那就是在这段婚姻里,男子和妻子没有任何矛盾,妻子也不同意离婚的想法,认为这只是丈夫和父亲之间的矛盾,不应该影响到他们两个。
而法官在开庭的时候,也安排了很多人进行调解,只是男子一直坚持,加上母亲在旁边迎合,到了晚上也没调解好。不过从法院的角度看,这种情况肯定是不准离婚的,哪怕60天后再起诉,也是一样的结果。
事情的起因,是男子的情商不够高,只知道邀请自己父母,却忽略了岳父岳母。而岳父本身也有错,明明已经登门道歉,却又得理不饶人,明显没有在乎女儿的感受。最后就是男子的母亲,本该从中进行调和,却一个劲劝儿子离婚,显然在她眼里退彩礼已经变成了最重要的事情。
如果母亲迟迟想不明白,岳父也不肯放下这件事,恐怕矛盾会一直闹下去。本来没有问题的小两口,到最后也会出现感情问题。
上海一对夫妻为买学区房假离婚后妻子反悔不愿复婚,法院一审二审关于此案的判决是一致的,那就是离婚已成定局,财产分割约定无效。
首先要明确的一件事就是法律上没有假离婚一说,只要是通过了正规手续拿到了离婚证都是真离婚。即便是夫妻之间约定了是假离婚,之后会复婚,离婚也是离婚!介于此,那些假离婚的夫妻要慎重了,不要觉得假离婚,何来的假离婚?一旦假离婚了,后果可能就会非常的严重,非常有可能会人财两失。
就像是这个案例当中的所谓的假离婚,离婚之后,妻子不认为是假离婚是真离婚,若不是这个丈夫有一些证据证明了当时他们是因为买房子才离婚,才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可能这个丈夫真的可能因为假离婚而一无所有。
钱
在金钱面前,人性是经不起考验的!因此,不要执着于什么真离婚假离婚,不离婚就对了!不要去轻易的相信他人,即便这个人是你的至亲或者最亲密的伴侣,有时候人性至暗时刻,是可以把人击垮的!案例当中的这个丈夫,他是不敢相信一直以来感情甚好的妻子会在假离婚之后,不想复婚,真的离婚的!但是,现实就是这么残酷,现实给他好好的上了一课!
网友热议
此事在网上传开之后,网友纷纷表示,现在还有人敢假离婚?!这种假离婚的案件多如牛毛,但凡是百度一下,都不敢以身冒险!的确,假离婚不可取!假离婚万一成真,很有可能会殃及到一生!离婚要慎重,因为离婚很有可能就是真的!财产分割的时候,这对夫妻真的没有走心?每个人心中都有答案!
上海一对夫妻为买学区房假离婚后妻子反悔不愿复婚,这种事情太常见了,你还敢假离婚吗?
一、上海起诉离婚流程怎么走?
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法庭调查
2、法庭辩论
3、法官主持调解
4、调解无效、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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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名男子虽然现在是无业人士,但他名下有4套房,其中两套往外出租,在上海每一间房子格外值钱,就算男子没有工作,每个月的收入也有几千,离婚后只给每个月孩子600元抚养费实在太少了。600元在上海估计一个月的早餐费都不够,孩子现在在上幼儿园,每个学期学费就几千上万,所以法官这样的判决确实不合理。
这件事的具体情况。
在2014年张某和奚某结为夫妻,后来生了一个女儿,当时张某年薪50万,之后两人发生婚姻纠纷,案件审理期间张某一直处于无业状态。张某要求法院将孩子判给自己,母亲需要给孩子每月1500元抚养费。法院准许两人离婚,但孩子年龄尚小,理应跟着母亲生活,所以把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了奚某,并要求张某支付600元抚养费,奚某对此判决不服,又提起了上诉。
上海一中法院认为张某名下有房可出租,确实有一定的经济能力,一审判决600元,抚养费属于较低水平,对未成年健康成长不利,所以改判张某每月支付2000元抚养费。
对于这件事我的看法。
两夫妻离婚受伤害的永远都是孩子,孩子无论最后判给了谁,日后的家庭都不再完整,或许每个月领抚养费还会觉得难受。在美国有一名男子给孩子支付最后一笔抚养费时,既然将800美元兑换成了硬币,然后把一大堆硬币倒在孩子房门外。父母抚养孩子本来就是义务,有些父母却觉得,孩子没有跟着自己生活就不配用自己的钱。
对于抚养费应该怎么判决?
抚养费是根据父母双方的承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决定,如果父母有固定收入,每个月应该给孩子20%左右的抚养费,固定收入是指加班费、奖金、工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