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6 01:47:23来源:法律常识
1980年11月我调到县司法局,几天后参加省第一次律师协会会议,律协秘书长林其宝从美国考察回来,介绍了美国的律师制度,中美律师主要的不同点是:中国律师是国家法律工作者,美国律师是自由职业者,中国律师忠于国家,美国律师忠于雇主,中国律师领工资,美国律师靠律师费生活,中国律师收费国家定价,美国律师由律师和当事人协商价。
后来全国著名的厦门律师张斌生从美国考察回来,中国律师的状况有所变化,《律师法》颁布实施后,中国律师制度和美国律师制度基本上接轨,也就是基本上和国际接轨。
从个人收入来说,我那个时代的律师出差一天就0.4元补贴,律师费的抽成游丹清当局长时才有一些,我当局长就放开了,司法部和省司法厅都认可,我是超前的。
司法厅一位很有才华的领导在大会上提出对律师的要求:
法学家的法学水平,演说家的口才,作家的文才,新闻记者的敏锐,杂家的知识面,政治家的胸怀。
我听了很震撼,当个称职的律师真的很不容易,只有拼命地学习,当然,这是个目标,全世界的律师队伍里能有几人如此完美!
会议结束不久,我进了省政法干部管理学校(后为省政法干部管理学院)为期2个月的学习,我还是大体上逃课自学,反正会考得过关就行了。
学习回来到处借法律书看,新华书店来了大学法律教科书,买来后,见缝插针、争分夺秒地读,法律出版社和群众出版社的书订单一来就买,笨鸟先飞。
地区司法局以会代训,我个人边学边干,先走捷径,以案释法,具备了一定的法律素养,就讲究系统化、规范化、专业化,重点是刑事案件,同时,时常被县里请到的大会讲课,被企业和单位请去讲课,有效地提升法律修养。
律师业务开展了一年左右,我一个人实在忙不过来,我向主持工作副局长谢茂处(后转局长,那个时候的法院副院长相当于政府的副局长,院长相当于局长)请求,局里的一个年轻人跟我一起当律师,谢局长同意,于是,一起本县的挪用公款、投机倒把案的两个被告人的辩护人分别由我和他担任,无罪辩护成功。
后来霞浦一起案件我下去阅卷、会见被告人、进行必要调查,拟无罪辩护,因开庭时间后延,我回柘荣,苍南一起故意伤害案非请我不可,当事人亲属赖在司法局不走,我不得不接,霞浦案件交给年轻人去办,去前他来我家(租住袁广岩厝),我面授机宜,鼓舞信心,当天下午去霞浦,第三天开庭,无罪辩护胜诉,知名度爆款,我还发了一期简报向全省推销。
第三次我带他去宁德出庭,也是大获全胜。
我建议谢局长卸去这个年轻人助理公证员的职务,来我这边当专职律师。
这个年轻人敬业,手不释卷,业务上相当虚心,口才不错,文才还可以,若干年后成长为宁德地区律师界的翘楚。
写作是总结,可以使人得以思维缜密的训练,我的一些文章在法律杂志得以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