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6 01:55:04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经市政府批准,市司法局、财政局联合印发《湛江市支付办理法律援助事项补贴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提高我市承办法律援助事项补贴标准,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我市是继广州市之后第二个出台提高办理法律援助事项补贴标准的地市。我市原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是执行省2005年制定的标准,经过十几年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原有的补贴标准明显偏低,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积极性和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提升。
记者了解到,新的补贴办法主要有如下几大特点:加强法律援助经费的保障,补贴标准大幅提高。如办理刑事案件审判阶段案件从原来的每宗补贴700元提高约三倍;完善补贴项目,将法律援助值班律师的值班补助和提供法律帮助纳入补贴项目;实行动态补贴,将根据法律援助案件的难易程度、办案成本等因素综合考虑,实行动态补贴。
此外,同一律师承办同一法律援助案件不同阶段,补贴不再执行原来减半支付的标准,而是每一阶段按一件案件计算补贴。以鼓励熟悉案情的法律援助律师继续承办同一案件,更好地保障案件质量和受援人合法权益。
《办法》的出台为保证我市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做到“应援尽援”,更好地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法律援助需求,进一步推动我市法律援助工作持续跨越发展提供了更强、更精准的动力。
下一步,我市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将抓住补贴标准大幅提高的有利契机,狠抓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对于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法律援助案件,一律不予支付办案补贴;对于懈怠履职甚至违纪违法的法律援助律师,将由司法行政机关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行政处罚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