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6 20:14:06来源:法律常识
台海网4月9日讯 据厦门日报报道 律师罗某谎称可以帮助李某,将他因涉嫌犯罪被羁押的两名朋友取保候审,并以“找领导跑关系”为由,向李某索要钱款200万元。事情败露后,李某向罗某讨要钱款未果,遂向公安机关报警。近日,思明法院发布一起诈骗案。
事情没有进展 律师不断要钱
2018年1月,李某的两名朋友因涉嫌经济犯罪,被某地公安部门刑事拘留。受朋友家人之托,李某联系了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罗某,希望可以帮朋友取保候审。了解情况后,罗某一口答应,并狮子大开口,以“找领导跑关系”为由索要400万元。经过讨价还价,李某同意了,答应先给罗某200万元,事情办妥后再付剩下的200万元。
此后,李某经常找罗某询问朋友案件的进展,但罗某不断拖延。2018年春节过后,罗某称事情正在办,不久后肯定能取保出来。之后,李某了解到该案件已经移交到当地检察院,罗某那边也没有音讯,顿时感觉事情有些蹊跷。
2018年4月某天,罗某约李某和一名友人前往咖啡店见面。见面后,罗某收走了李某和友人的手机,拿出一份没盖公章的不予起诉决定书。罗某称,当地检察院对李某的两名朋友不予起诉,检察院领导已经同意,等盖完章就生效,事情马上就可以办好。说完,罗某提出除了之前自己拿到的200万元,李某还要再给他400万元。
此时,坐在一旁的友人当场拆穿罗某,说该案已经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罗某听完勃然大怒,觉得两人不相信他,借着出去打电话的名义偷偷离开。一个月后,李某再次约罗某出来谈退钱的事,并要求罗某出具收了200万元的收条,但遭到罗某的拒绝。
诈骗数额巨大 被判刑14年
随后,李某向公安机关报警。罗某经民警电话通知后,主动前往公安机关,但到案后否认上述事实。
公诉机关指控,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共计20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经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综上,思明法院以罗某犯诈骗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15万元;退赔被害人李某经济损失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