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6 21:43:16来源:法律常识
潍坊新闻网7月14日讯 从事律师职业20多年,牢记党的宗旨,勤于钻研,乐于奉献,用充满真心、爱心和热心的工作,密切联系服务群众,认真履行职责;先后被授予首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优秀律师”等多项荣誉称号……她,就是高明芹,山东大学法律系经济法专业毕业,一级律师,第十一、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第十届人大代表,潍坊市第十一届党代表。现任山东鸢都英合律师事务所主任、联合党支部书记,兼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山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党委成员,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
“她心里总是装着一团火,只要老百姓找上门,再忙都会热心接待、亲自处理,从来不计报酬。”跟随高明芹多年的律师同事们这样评价她。2009年隆冬的一个夜晚,高明芹接到高密一位刘姓老汉的电话,其儿子在下班途中不幸遭遇严重车祸,生命垂危,事发后所在企业不闻不问,医疗费用没有着落。高明芹听后二话没说,连夜驱车一个多小时赶到医院了解情况,又到企业找负责人协调,为刘老汉提供法律援助,最终涉事企业依法赔付了30余万元的工伤赔偿和医疗费。高明芹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着身边的同事,勇于担当、甘于奉献在律师所蔚然成风,先后有6名优秀青年律师光荣地加入中国共产党。2011年,高明芹被评为全国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党员律师标兵”。
从踏上工作岗位的第一天起,高明芹就为自己定下了工作目标:“用自己不懈的努力做一个好律师,为社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她先后担任潍坊市人民政府、潍坊市总工会等近50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赢得聘用单位和当事人的广泛好评,维护了一方和谐稳定。
高明芹心系弱势群体、敢于主持正义的凛然正气。作为潍坊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首聘律师,她免费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职工代理案件180多件,为3000多名职工及其亲属提供了免费法律咨询。她还主动与潍坊市民政局联系,担当起市福利院、儿童福利院的法律顾问,依法维护孤寡老人、孤残儿童的合法权益。在高明芹的倡导下,律师所与潍坊市妇联、中小企业局联合成立“妇女儿童维权中心”“中小企业法律援助团”,设立法律援助基金,先后支付法律援助经费30多万元,承办法律援助案件近500件。
当选人大代表以来,高明芹始终坚持把为人民履好职、用好权作为不懈追求。她注重日常积累,广泛调研并听取社会各界特别是基层群众的意见建议,先后提出涉及民主法治建设、“三农”问题、改善民生等方面的议案和建议百余件。担任省人大代表期间,她提出的多项议案被列为一号议案,如“关于尽快制定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的议案”,推动山东省在全国范围内较早推行了法律援助案件财政补贴政策。她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的议案”,推动山东省建立了“财政支持为主、个人交费为辅”的农民工培训机制,惠及上百万名农民工。担任全国人大代表后,她把眼光放在更高的视角。她先后4次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直接参与多部法律的制定和修改。2014年,她提出的“关于尽快修改《立法法》的议案”被全国人大常委会采纳,多项建议被吸收进《立法法》草案中。
记者 于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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