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7 00:46:40来源:法律常识
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自开展庭审实质化改革工作以来,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原则,积极完善规章制度,强化与区检察院、区公安局、区司法局等部门协调配合,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三项规程”。2021年以来,叙州区法院刑事案件收案483件,结案451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73件,其中召开庭前会议7件,证人出庭2件,多媒体示证26件,律师出庭辩护73件,以“六大举措”大力推进庭审实质化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措施有: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优化办案流程。叙州区法院成立了改革领导小组,将此项改革与司法体制改革统筹结合,协调推进,系统配套庭审实质化的内外工作机制。建立法、检、公、司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联席会议机制,初步形成党委领导、部门协作配合的工作格局,共同推进庭审实质化改革的顺利进行。
二是落实繁简分流,提升公正效率。叙州区法院制发了《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实施方案》,成立了刑事速裁程序案件团队,严格落实繁简分流机制,进一步推进速裁程序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策应性改革,实现“难案精审”“简案快审”,最大限度地优化配置司法资源。2021年适用速裁、简易程序审结的案件378件,占审结案件的78.3%,无改判、发回重审案件。
三是依托庭前会议,推进实质审理。进一步完善刑事案件庭前会议制度,重点对疑难复杂案件召开庭前会议,充分听取控辩双方争议焦点,推动解决非法证据排除等问题,对被告人、辩护人无异议的证据予以确认并在庭审中打包举证质证,使庭审集中解决控辩双方争议问题,确保诉讼证据出示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在法庭,避免案件久拖不决。2021年适用庭前会议刑事案件7件。
四是密切沟通协作,落实出庭作证。进一步完善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被告人对犯罪事实有异议的案件,由法、检、公配合做好关键证人思想工作,及时通知证人、鉴定人出庭,做到当庭作证、当庭质证,以查清案件事实。2021年适用证人出庭案件2件,证明案件事实。
五是坚持多媒体示证,当庭质证、认证。叙州区法院及时更新更换多媒体示证设备,优化科技法庭配置,坚持有条件的案件全部适用多媒体示证,让控辩双方通过音频、视频、图片、物证展示等方式展示各类证据,并对有争议的证据使用多方式展示,通过控辩双方的当庭示证、质证,法庭更能当庭查清证据的合法性、有效性、关联性,做到当庭认证。2021年适用多媒体示证的案件有26件,当庭认证案件26件。
六是注重保障人权,维护被告人诉权。叙州区法院审理刑事案件中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在惩治犯罪的同时,又保障被告人合法诉权。一是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和法律援助,确保其辩护权能够在庭内、庭外都充分地得到行使,2021年共对153名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对73名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出庭辩护;二是维护少数民族被告人使用本民族语言参审的权益,为不能使用汉语、汉字的少数民族被告人聘请语言翻译人员。2021年共计为7名被告人提供了翻译。
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是实现公平正义、防范冤假错案的关键举措,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该项改革任务艰巨、任重道远。叙州区人民法院将不忘初心、奋勇前进,更好发挥刑事审判工作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的职能作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