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7 08:56:19来源:法律常识
为全面贯彻落实高检院、省院、市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工作部署,近日,忻州市人民检察院成功办理了一起异地律师阅卷业务,有效保障了律师执业权利。
2月24日,忻州市院案管办接到一名律师电话,称其代理了本院办理的一起刑事案件,但其目前居住在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由于疫情防控管制,无法前来阅卷,希望我院可以提供异地阅卷服务。接到该律师的申请后,忻州市院案管工作人员立即向院领导汇报,考虑到疫情期间应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阻隔防范疫情风险。在院领导指示下,案管人员及时与该律师所在地河北唐山市路北区检察院案管部门取得联系,路北区检察院表示愿意全力配合做好异地阅卷工作。忻州市院决定采取跨省异地阅卷方式后,由市院案管人员积极引导律师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进行网上注册、预约、上传相关资料,安排专人进行审核。同时,在路北区人民检察院的大力配合下,忻州市院工作人员将该案的电子卷宗导出压缩加密处理后通过检察内网传送至路北区人民检察院,并将阅卷密码发至阅卷律师。最后,由路北区人民检察院现场审核律师阅卷所需材料后向律师提供电子阅卷光盘。从律师电话申请到完成阅卷,整个过程不到两天时间,此次跨省异地阅卷工作的开展,既保证了案卷的安全性,也充分保障了律师的阅卷权,提高了律师阅卷效率,有效降低了疫情扩散风险。
此次异地阅卷业务工作开展,是忻州市院积极落实高检院、省院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律师接待的决策部署,是忻州市院落实疫情防控期间检察机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一项创新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