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7 10:50:23来源:法律常识
11月14日,在驻检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犯罪嫌疑人杨某在港闸区检察院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次日,港闸区检察院对杨某涉嫌危险驾驶案向区法院提起公诉。这是该院首次适用速裁程序提起公诉的案件,从受理到起诉仅用时8天。
案情回顾
10月17日晚,杨某醉酒后驾驶一辆小型轿车被当场查获。经鉴定,杨某血液乙醇含量为120.3mg/100ml达到醉酒临界值,其行为构成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11月7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港闸区院审查起诉。
路人甲:
驻检值班律师?这是什么新名词,麻烦检察官给科普科普~
检察官:
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规定法律援助机构可以在人民法院、看守所等场所派驻值班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见证认罪认罚具结书的签署等。为了解决未被羁押、没有聘请律师的犯罪嫌疑人获取法律帮助的问题,检察机关正在探索建立驻检值班律师制度,即在检察机关派驻值班律师。
路人甲:
哦~那港闸区院办理的这个案件,驻检值班律师是如何产生的?
11月7日,港闸区院受理杨某危险驾驶案后,承办人阅卷后发现该案可能适用认罪认罚制度和速裁程序,随即开展相关工作。根据刑诉法的规定,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应当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考虑到杨某未被羁押,无法取得派驻看守所值班律师的帮助,其本人没有聘请律师,也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等情况,该院迅速与区委政法委、司法局等部门就派驻检察院值班律师的问题进行研究、会商,最终促成派驻该院值班律师机制的形成。
11月14日,港闸区司法局派驻港闸区检察院的首位值班律师到岗,并参与杨某危险驾驶案的办理。
值班律师到场后,查阅了杨某危险驾驶案的案卷材料,为杨某提供了法律咨询,对案件处理和程序选择发表了意见。在他的见证下,杨某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据了解,为尽快在全市范围内解决未被羁押犯罪嫌疑人获取值班律师法律帮助的问题,南通市检察院正紧锣密鼓向党委汇报,并加强与司法局的沟通,向全市检察机关派驻值班律师工作将在近期全面推开。
法 律 链 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年10月26日修改的部分法条:
第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第三十六条 法律援助机构可以在人民法院、看守所等场所派驻值班律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法律援助机构没有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的,由值班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建议、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对案件处理提出意见等法律帮助。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看守所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约见值班律师,并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约见值班律师提供便利。
第一百七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当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