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7 11:02:02来源:法律常识
最近宁波市律师协会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新执业青年律师成长才华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其第八条明确“实习律师年收入一般应不低于5万元”。实习律师年收入多少,其实是律师与实习律师商量的结果,要求不低于5万元年收入,这种“限价法令”是否合法是否合理?
那种招助理(包括实习律师)不发工资或者过低支付工资的律师,当然是劳动法的门外汉。须知助理与律师事务所之间需要签署劳动合同,需要购买社会保险,月收入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不过,要求实习律师的年收入不低于5万元,这种“限价法令”虽然是“指导”而不是“指令”,却依旧需要具备合法性、合理性。律师协会作为行业自律组织,未经法律授权,设立“最低工资标准”的依据何在?
按照行业惯例,律师招助理过了半年或者一年才办理实习,实习期间一般按照所办理案件律师费的10%计算提成。实习律师年收入不低于5万元,意味着指导律师的年收入应该不低于50万元。这看起来是保护实习律师,其实是将大量年收入低于50万元的律师排斥在带实习律师之外,仅限于“二八原则”中20%部分的律师来带实习律师。
每年大量的年青人通过考试出来做实习律师,却因为“限价法令”导致大量律师没办法给他们做指导律师,其结果当然是从根本上限制了指导律师的“侧供给”。大量想办理实习的律师只能茫然等待着,等待着年收入超过50万元的律师“有空”带他们实习。
对于有稳定案源的资深律师而言,给实习律师开出5万元的年薪并不高。我不少拍档给实习律师实际开出的年薪,都在5万元甚至10万元以上,因为他们的服务值这个价。一些年青律师还抱怨过,执业后拿到的收入,还不如做实习律师期间拿到的工资。但给实习律师开出多少薪酬并不能作为律师协会的文件规定,而应该是指导律师与实习律师协商的结果。提高实习律师的收入标准,看起来是从薪酬待遇上保护实习律师,其实是将大量律师排斥在指导律师之外,然他们不愿意带实习律师或者多带实习律师。
限制指导律师,本就是限制了实习律师,或者说导致只有年收入高于50万元的律师才有能力带指导律师。问题是宁波这样的中等城市,有多少律师年收入在50万元之上?不要看律师平均收入,须知律师行业收入从来都是“二八原则”,能够达到“平均收入”的律师都是“二”的部分。
早年阅读萨缪尔森与曼昆的经济学,我知道“限价法令”是反市场经济的举措,这不是从供求关系平衡入手而是从朴素道德入手。其结果不是一些好心人看到的提高工资,而是用人单位面对高昂的用人成本减少招人,造成新的浪费。制定这些“限价法令”的律师协会理事们当然都是高收入律师,他们当然认为给实习律师开具5万元甚至10万元年薪都很正常,甚至他们的实习律师年收入都在5万元甚至10万元以上,但他们也需要考虑普通律师如何带实习律师。
律师服务是一种事业而不是商业,但律师服务也需要考虑商业规则与商业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