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7 11:27:28来源:法律常识
韦璐明,现任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一级法官。近10年来,该同志参与审理案件近500件,无一错案,审理的万庆良受贿案、由原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字督办的黄小珍等人通过中越互市点走私大米案、广西118人传销大案等一批在全国、全区、全市有重特大影响的案件,均收到良好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先后获评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区优秀法官,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三等功3次,获全国打击电信诈骗犯罪先进个人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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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理想信念,打造过硬政治素质。
该同志自觉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政治素质过硬,司法作风好,具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职业使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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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挑重担,服务大局办大案。
万庆良案在国内乃至港澳地区均有重大影响,社会关注度高,案件的审判质量和效果直接关系到党中央“打老虎”工作成效的最终体现。作为案件承办人的韦璐明,克服母亲手术卧病在床、四岁女儿无人照顾的家庭困难,一心扑在专案上,与专案组的其他成员多次集中封闭阅卷,封闭2个月不能回家是常态。在案件开庭前就已形成21万余字阅卷报告。因办理“老虎案”涉及审判、安保、技术保障、新闻宣传等工作,韦璐明草拟各种请示、报告、函件达100余份,向有关单位汇报及沟通达40余次。因审判质量,受公诉人指控犯罪的力度、被告人接受审判的态度、辩护人进行辩护的规范程度直接影响,韦璐明与合议庭成员多次与控辩双方进行庭前沟通、向被告人讲政策、释法律,为被告人最终服判息诉奠定基础。经过大量细致的工作,万庆良案平稳顺利审判,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法律和社会效果。一年半时间的专案办理,她自己的身体也被长时间的高强度超负荷工作拖垮,案件宣判前就已经病倒持续高烧一周,宣判当天高烧达40度仍坚持在审判台上,用实际行动践行人民法官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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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丝不苟,恪守正义办好案。
“我们办理的案件,无论大小,关乎人的生命、自由、财产和名誉,容不得半点马虎和懈怠”,这是韦璐明时刻牢记的一句话。韦璐明在办理一起二审盗窃案件时注意到,被告人的第一次问话笔录反映,其是主动向办案机关交代了盗窃的犯罪事实,所犯罪行有可能具有自首情节,但公诉机关和一审法院都没有认定自首,被告人自己也没有意识到,上诉理由只提到量刑过重。检察机关亦认为,只是询问笔录记录有误的问题,侦查机关并没有提到被告人有自首情节,且被告人自己也没有提出,维持原判皆大欢喜。但韦璐明坚持建议检察机关对相关情况再次予以核实,经第一次对被告人进行问话的侦查人员出具情况说明及结合询问笔录最终认定,被告人确有自首情节,韦璐明依法将案件发回重审,避免错判的发生,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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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柔并济, 司法为民化矛盾。
刑事法官,掌握着他人生杀予夺的大权,在大多人的印象中都是法庭上不苟言笑、冷酷无情的形象。但是,韦璐明时刻提醒自己,做好刑事审判工作,需怀有对法律的崇敬之心惩罚犯罪,还应怀有对诉讼当事人的体恤之情,化解潜在的社会矛盾。刑庭审理的非法集资案件,被害人往往人数众多,对涉案财产处置期待值高,如果只处理好被告人定罪量刑,对被害人权利保护不到位,极易引起被害人的激烈情绪,引发群体性事件,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凡遇到此类案件,韦璐明总是提醒自己要做好当事人的工作,牢记司法为民的工作宗旨,不惧辛苦,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特别是对于一些不懂法的群众,她更是十分耐心的用浅显易懂的语言给他们讲道理。有的被害人将不能挽回经济损失的气撒到法院身上,三番五次闹访,每次韦璐明都会热忱接待,耐心倾听和解释,提供法律咨询,让群众从不理解到理解再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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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先创优,勤学善钻强素质。
在审判工作中,韦璐明凭借一股钻研劲,处理了很多棘手的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案件质量也名列前茅。她担任审判长审理陈凯丰受贿案获评“全区法院优秀示范庭审”、韦才豪、蒋粹宝抢夺案被评为“全区法院精品案件”。近年来,其撰写的论文《论传销案件审理的法律适用》获全国法院系统第二十一届学术讨论会二等奖,案例陈继梅诈骗案曾入选《中国审判案例要览》,《关于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财产执行情况分析报告》获评广西优秀审判态势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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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然正气,廉洁司法守底线。
在工作中,韦璐明始终牢记法院各项纪律要求和行为规范,严格执行“十个不准”“五个严禁”。一次,她主审一起诈骗案,初中同学是被告人的亲戚,一天晚上,同学专程上门说情,要求看在面子上判处被告人缓刑。面对挚友期盼的目光,她耐心解释“老同学,你应该理解我的工作。办案是以事实和法律为依据定罪量刑,假如枉法裁判,岂不是知法犯法?”老同学拂袖而去。在亲情、友情与法律之间,她执着坚守的是一个人民法官的职业道德,忠诚维护的是法律的神圣与尊严。
编辑:谢达思
投稿:gxgyw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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