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7 15:12:56来源:法律常识
根据工作需要,莱州市公安局委托莱州市劳服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计划
辅警依法履行辅助性警务职责,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计划招聘勤务辅警85名,其中男性81名,女性4名。
招聘职位详见《莱州市公安局2020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在18周岁至25周岁(1995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有防暴、处突等专业技能特长(以退伍军人档案记载、等级证书或奖励证书为准)的退伍军人或国家统招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年龄可放宽到28周岁(1992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要求详看《2020年莱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自愿从事公安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六)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1.70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60米及以上。
(七)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 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 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 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 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 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 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 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 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9. 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 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 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核、公示等程序,择优聘用签订合同。
(一)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2020年1月7日-1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 报名地点:莱州市光州西街1600号莱州市公安局政工室。
3. 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莱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莱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索引页和本人户口单页)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个人信用报告(本人凭身份证到中国人民银行查询并打印)。大专以上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并打印)。近期白底彩色免冠2寸照片5张。
学历认证及资格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必须在2020年1月 7日前取得,在现场资格审查时与其他材料一并递交审查。属于在职人员的需提交单位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所在单位同意应聘证明信》(附件4)。
4. 报名须本人到场,由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个人资料、身高、体重等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
资格审查将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考试内容和方法
1. 笔试
笔试考一科。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时政方针、市情市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结束后,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
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辅警职位A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辅警职位B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分别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
2. 面试
面试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采用结构化或无领导小组面试方式进行。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 综合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折算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评范围人员名单。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综合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能测评范围人员。
4. 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5)。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招聘机关将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体能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不计入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体能测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时着运动鞋、运动服。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政治考核
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和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成绩为不合格。体检按照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省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有关规定执行。
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如对体检结果存在异议,应聘人员可提出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应聘职位的要求,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
(四)人员递补
应聘人员因政治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等因素造成职位空缺的,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测、体检、考察及政治考核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进入拟招聘范围者,办理相关手续,约定试用期。试用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任职。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四、相关待遇
拟聘用辅警,实行劳务派遣制,与莱州市劳服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莱州市公安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基本报酬每月1910元,根据上级公布的我市最低工资标准适时调整。绩效每年3000元,由招聘单位根据日常管理和考核结果确定。每月按企业标准缴纳五险一金。统一配发辅警服装及其它相关装备,包食宿。另外,根据上级相关规定,由公安部门适情发放重大安保补贴。
五、其它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不符合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报名者可关注“莱州公安”微信公众号查看《2020年莱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及相关事宜。
招聘咨询电话:0535-2566131。
本公告由莱州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1:《莱州市公安局2020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附件2:《莱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莱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诚信承诺书》
附件4:《所在单位同意应聘证明信》
附件5:《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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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州市劳服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0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