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地区西山区刑事辩护律师(昆明市刑事律师)

时间:2023-05-17 17:52:54来源:法律常识

昆明地区西山区刑事辩护律师(昆明市刑事律师)

3月30日,记者从昆明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二次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昆明市政法队伍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纷纷推出举措,从最困难的群体入手,从最突出的问题着眼,从最具体的工作抓起,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

昆明市公安机关出台10项举措

昆明公安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爱民实践活动,紧盯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补齐短板、延伸服务、优化流程,推出“我为群众办实事”10项工作举措。

推行窗口引导服务。在全市公安政务服务窗口配备引导员,解决群众不熟悉公安业务在窗口之间来回跑、老年人不会使用智能手机等困难问题,让群众“少跑腿”“快办事”。

推行预约上门服务。为行动不便且难以亲自到公安机关办事的群众,提供办理户籍、身份证、云南省居住证、出入境证件等电话预约上门服务。

推行亲友代办服务。在“出入境政务服务平台”开通亲友代办功能,无法现场办理的申请人,通过“平台”申请后,符合条件的可委托亲友代办赴港澳台探亲、商务、应邀、逗留、其他类签注。

推行照片免采服务。对60岁及以上群众,在申办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时,可使用5年内办理过的出入境证件照片或居民身份证照片,不必再重新采集照片。

推行四项免费服务。免收换发补发《居民户口簿》工本费;免收出入境业务照相费、证件快递费;免收车驾管业务车辆发动机号、车架号拓印费,为群众省钱。

推行“学法减分”服务。机动车驾驶人可通过“交管12123”App学法减分功能,申请参加网上学习考试。学法半小时,考试合格减1分,足不出户“自助销分”,每位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能通过学习考试减免6分。

推行轻微交通违法“首违不罚”。秉承“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3月1日起,对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客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货、外地驾驶人因道路不熟悉驾车驶入禁止通行道路等20类违法行为实施“首违不罚款”。

增加身份证业务自助服务点。在全市公安自助便民服务超市配置29台身份证业务自助服务机的基础上,在群众居住密集区域增加22台自助服务机,方便群众就近办理,实现便民服务“7×24小时”不间断。

提高线上服务水平。提高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一部手机办事通”App的后台管理服务效能,优化网上办理体验,提升群众对换领补领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护照办理预约等服务事项的使用率,深化网上办、掌上办、不见面办。

扩大线下政务服务事项。依托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和新建专门站点,将公安综合服务站增加至19个,把市级113项、县级134项服务事项进驻服务站,让群众能够一站式办理户籍、出入境、交通管理等公安服务事项。

为保证以上10项举措顺利推进、落地见效,昆明公安欢迎广大群众对公安机关进行监督,如有未按以上举措开展工作的,可拨打12389举报投诉。

昆明中院:七项承诺 七个坚持

为推动全市法院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夯实司法为民根基,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根据中央和省、市委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部署,经市法院党组研究决定,现向社会公开“我为群众办实事”七项承诺,概括为“七个坚持”。

承诺一:坚持便民利民,深入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

依托与昆明市检察院、昆明市司法局建立的“昆明市行政争议调解和解检察监督中心”及“调解工作指导中心”,加强司法调解与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行业调解衔接联动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构建智慧诉讼服务模式,全面推进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网上开庭、网上调解、网上缴费、网上送达。加强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增设便民利民设施设备,提档升级诉讼服务。对符合法定缓减免诉讼费条件的案件依法予以办理,使当事人诉权得以顺利实现。畅通信访渠道,多元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承诺二:坚持打击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持续推进重点地区破案大会和严打整治专项行动,重拳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为COP15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有序的社会治安环境。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让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严惩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食品安全犯罪,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犯罪,持续做好重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涉案资产清退发还工作。依法严惩涉毒、走私、妨害国(边)境管理等跨境犯罪案件,维护社会稳定。

承诺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妥善处理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案件,促进城中村改造和重大民生工程建设。认真贯彻实施民法典,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化解婚姻家庭案件,促进和谐家庭建设。对涉弱势群体的劳动争议案件,依法快立、快审、快结。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惩治校园欺凌,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深入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加强人权司法保障。

承诺四:坚持优化营商环境,着力解决企业破产难题

探索建立府院联动机制,推动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制度。加强破产审判工作,对经营困难但有发展前景的企业进行重整救治,对濒临破产的企业依法进行破产清算,及时淘汰落后产能。持续抓好营商环境评价指标落实,深度服务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

承诺五:坚持最严司法,依法服务保障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加强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审理,探索适用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修复方式,最大限度保护环境公共利益。严格规范环境资源案件上报、备案流程和标准,加强对下业务监督指导,统一裁判尺度。认真组织开展“6·5”世界环境日普法宣传活动,提升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影响力。

承诺六:坚持执行规范化,巩固深化“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

进一步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工作,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措施。强化责任落实,妥善处置涉执信访案件。及时发放执行案款,确保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得以尽快实现。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为符合救助条件的特困申请人申请司法救助,传递司法温暖。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

承诺七:坚持司法公开,营造崇法尚德的法治氛围

深化审判流程、庭审过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树公信。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监督员走进法院,主动倾听群众呼声;开展“法院开放日”等活动,让群众了解司法、监督司法。持续深入开展“法律六进”、党员“双报到、双报告”等活动,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参与社区服务,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昆明市人民检察:三方面十项举措

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过程中,昆明市人民检察院结合“两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日常工作中人民群众的诉求反映以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一次座谈会征求的意见建议等情况,聚焦人民群众的揪心事、烦心事、操心事,在具体问题具体办理的基础上,透过政治看业务,汇总确定为十项“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重点,以检察监督、办案履职“办实事、求极致、解难题、葆本色”,努力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成为民解难、推动发展的强大动力。结合梳理的思路,将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各项举措,分类介绍如下:

案件办理品质提升方面

司法办案是检察中心工作,每一件具体的案件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案件办理效果也直接决定了检察为民的工作品质。秉持对检察环节涉法涉诉信访“减存量、控增量”的“靶向治理”思路,开展“检察长包案集中办理月”和“权益保护‘解忧暖心’行动”两项为民实事。

“检察长包案集中办理月”,由昆明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对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带头包案,开展“一个月集中审查、一个月集中化解”的集中办理行动。

“权益保护‘解忧暖心’行动”,对“在办案件”和“其他信访案件”,坚持“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积极运用公开听证、释法说理、司法救助、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方式,将“天理、国法、人情”融为一体,以检察人员的“将心比心”、为群众权益保护“解忧暖心”,并努力在法治轨道内,为当事人提供平等对话、沟通交流、辩法析理的平台,努力以群众可感可触的方式,彰显法治的温暖和力量。

便民服务品质提升方面

结合检察工作特点,围绕便民、利民,立足“窗口”“网络”两大平台,开展“窗口服务品质提升”和“指尖上的检察院——检察普法进社区行动”两项为民实事。

立足12309检察服务中心,开展“便民窗口”建设,专门设置“民营企业法律服务”“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绿色通道,结合案件流程信息网上发布、办事索引清单汇总上网、律师对卷宗即查即阅、免费刻录等具体举措,努力做到除案件办理法定程序外,一般事项实现“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

开展“指尖上的检察院”——检察普法进社区行动”。以自主研发的“检察公益你我他”线索搜集微信小程序、昆明检察“两微一端”等网络载体为平台,加大社区推广力度,并在网络平台发布“春城未检”法治微课堂、“昆检·普法小课堂”、检务公开等专栏,与线下法治宣传、法治课堂相结合,不断提高检察职能、法律知识的群众知晓度,拓宽检察监督线索的社会发现渠道。

监督效果品质提升方面

立足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开展六个方面为民实事的专项行动,具体是:“守护脚底下的安全”——持续落实‘四号检察建议’窨井盖安全治理专项行动;“七彩春城”——生物多样性保护专项行动;“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食品安全保护专项行动;“以法治护航青春” ——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检盾固边”——打击跨境犯罪、毒品犯罪专项行动;“保障企业权益与促进守法经营并重”——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始终坚持用具体的法律监督质效,在平安昆明、法治昆明建设的新征程中,不负党和人民的期待和重托。

昆明市司法局办六项实事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确定的六项为群众办好的实事。

一是着力解决群众“忧心事”,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作为今年昆明市政府确定的十件惠民实事之一,继续深化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在100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长水机场、高铁站、市内大型商场、重点法律服务机构等广泛铺设法律服务机器人,让更多人民群众,尤其是偏远地区的群众能就近就便享受免费法律服务,年内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平台力争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事项20万件以上,“12348”法律服务咨询热线24小时在线提供服务,全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000件以上,

二是着力解决群众的“焦心事”,实施“法援惠民生”工程。在困难标准、事项范围、援助对象、服务内容等方面拓展援助服务领域和覆盖人群,将低收入困难群体、残疾人、农民工、老年人、未成年人、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特定群体和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作为法律援助服务的重点人群。在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审查标准上,城镇放宽至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5倍执行,农村按上年度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半执行。推动从单一办案到多元化、高品质服务拓展,注重对受援对象的人文关怀,持续开展“法律服务志愿者活动”,专门针对老年人关心的家庭事务、财产继承、房屋买卖,残疾人关心的特殊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进行宣传讲解,引导诉求通过合法途径进行解决,不断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

三是着力解决群众的“烦心事”,推进公证减证便民工作。深化公证“放管服”改革,探索“公证 互联网”服务,推行“远程视频公证”服务,即昆明本地公证处通过远程视频方式为异地当事人办理公证,直接出具公证书为本地市民办理事情使用,既免去了当事人亲属在各地奔波的辛劳,也有效节省了公证书来回寄送的时间,做到了“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目前,除了重大财产处分和人身关系变更外,其他公证事项基本都能通过远程视频公证完成。

四是着力解决群众的“揪心事”,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为方便群众,专门在昆明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增设了昆明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案件受理窗口,从5月1日起,群众申请行政复议不用再奔波于主城和呈贡之间,可以直接到坐落于昆明市西山区海埂路344号昆明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进行申请办理。同时,采取“行政复议专递”的方式为群众提供行政复议文书邮寄送达服务,提升文书送达服务品质和效率。

五是着力解决群众的“操心事”,提高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COP15”和第七届中国国际友好城市两个大会顺利召开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开展“学党史、跟党走,我为群众办实事”等系列法治宣传活动,通过讲党史、唱红歌、党建知识抢答等内容向群众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在活动现场设置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公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等咨询台,为群众提供公证、社会保险、工伤保险、劳动保障等方面的业务咨询。突出《民法典》宣传,充分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采取以案释法、模拟法庭、文艺演出等形式,广泛开展民法典进村居、进企业、进校园等活动,依托法治文化公园、法治长廊等现有阵地,开辟民法典专题板块,让民法典宣传教育动起来、活起来、亮起来,促进全社会树立法治信仰。

六是着力解决群众的“闹心事”,深入整治重复信访化积案。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开门接访、带案下访、上门走访、重点约访等信访工作措施,对符合办理要求的信访件,做到件件有回应有回复,特别是对重复信访积案坚持多元化解,因案施策、因情施策,综合运用释法说理、公开听证、案件评查、司法救助等多元化解机制,切实化解矛盾纠纷,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云南网记者 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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