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刑事犯罪案律师咨询电话(长乐区律师咨询电话)

时间:2023-05-17 21:33:44来源:法律常识

长乐刑事犯罪案律师咨询电话(长乐区律师咨询电话)

福州市长乐区城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区城投公司),是长乐区政府于2016年11月批准组建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建设运营。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导游、市政工程技术员共5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人员要求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及较好的沟通和表达能力,能适应项目建设工作、服从单位对工作岗位的安排;五官端正,形象良好;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3年内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

4、需无条件接受公司内部岗位调配,可接受到公司独立法人的子公司任职;

5、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福州市长乐区城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信息一览表》)

学历、专业等各项有关资格条件,均以报名日首日(2020年4月13日)为截止时间,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报名日前已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资格证书或合格证的,请提供通过考试的相关证明。

二、信息发布、报名方法

1、信息发布:此招聘公告将于2020年4月13日-2020年4月19日在长乐区政府网、《吴航乡情报》上公开公布。报考者可直接到福州市长乐区城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交报名材料;

2、报名方式:采取本人到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3、报名时间:2020年4月13日-2020年4月19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非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4:30;

4、报名地点:长乐区吴航街道郑和中路190号三楼,福州市长乐区城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办公室;

5、报名材料:

①、《福州市长乐区城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到福州市长乐区政府网站下载或到报名现场领取);

②、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③、近期同底2寸免冠彩色相片3张;

三、资格审查及考试办法

报名截止后,报名者对所填内容及提供的各种材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承担全部责任,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报名资格。和平街指挥部、区住建局及区城投公司组成公开招聘人员工作评审小组,对报名者的资格进行审查。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若出现某岗位无人报名或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要求的情况,区城投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增或调减个别岗位的招聘人数。

四、体检

各招聘岗位根据招聘人数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达不到招聘人数的,按照实际达到合格线人数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后,按规定程序和标准进行考察,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聘用

由招聘工作小组在试用期内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在这期间,各部门应严格按计划进行考核把关,对工作不理想或不能胜任者,可以沟通后延迟转正或辞退。考察结果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区城投公司办理聘用手续,并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岗位,聘用人员须服从调配。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延迟转正或取消聘用资格。

在校生试用期满仍未取得岗位录取条件中所规定的相应学历及专业毕业证书的给予辞退。

拟聘用人员如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需与原单位解除劳动或聘用合同。

六、报酬待遇

聘员实行合同聘用制。试用期人员工资每月实发2500元(五险一金按公司标准缴交),试用期考察结束后,对符合条件人员按公司普通新员工等级聘用,不享受职称或相关执业资格待遇,其他薪资待遇按区城投公司年薪制标准执行。导游岗位不享受公司年度工效挂钩奖金待遇,所需费用从和平街建设经费中列支。

七、招聘原则及注意事项

1、“宁精毋滥,认真筛选”原则。根据应聘人员人数及整体素质水平,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增或调减聘用人数。

2、“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竞争择优来提升引进人才与岗位需求的匹配度,同等条件下,学习能力强、可塑性强者优先,有专长或特长的优先。

3、本公告由招聘福州市长乐区城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91-62682999,联系人:李工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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