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7 22:20:26来源:法律常识
来源:榆林检察
1月22日,由榆林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榆林市能源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秦林惠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贪污案,在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榆林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鹏飞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
经榆林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查明:
被告人秦林惠身为榆林市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其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本人不能说明来源,应当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公款,数额巨大,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审查起诉期间,公诉人全面、细致阅卷,依法数次讯问被告人、听取辩护人的意见,阐述了检察机关对案件事实、证据、定性方面的观点。在检察机关的努力下,被告人秦林惠自愿认罪认罚,在律师的参与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量刑事实进行了举证,并针对辩护人的质证意见、辩护意见进行了有理、有力、有节的答辩;客观公证地发表了公诉意见,分析了被告人应承担的刑事责任,并对被告人及旁听人员进行了警示教育。被告人秦林惠当庭自愿认罪、悔罪。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公诉人进行法庭教育:
在法律面前,永远没有“自己人”和“外人”之分。领导干部要自觉遵守廉政准则,严于律己,决不允许以权谋私,决不允许搞特权;要自觉与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做斗争,长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公诉人希望,所有的领导干部能够警醒,能够珍惜人民赋予的权力、珍惜家庭、珍惜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在今后的工作中,时时把自己置身于监督之中,做一个清清白白的人;踏踏实实工作,以求真务实的精神,与时俱进的思想观念,为党、为社会、为人民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文字:艾强 照片:任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