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1 19:12:39来源:法律常识
本报6月2日讯(见习记者 高小童) 共享单车、共享纸巾、共享充电宝、共享图书等共享物品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在一定程度上方便了市民们的生活,但因为社会有些违法乱纪的人,也让本来方便的生活不太“方便”。
近日,东营的共享助力车频频“遇害”,情况如出一辙,都是被人剪断了车把前部的刹车线或转把线、电机线。从裸露在外的平整切口可以看出,这些连接线是被人用工具恶意剪断的,但究竟是何人所为,为何所为,警方还没有处理结果。
6月2日下午,记者在东三路银座城市广场附近的共享助力车停车点发现了两辆被损毁的助力车,其中一辆被人剪断了转把线和电机线,另一辆的车把线被人拽断了。就在这时,市民刘先生准备掏出手机扫走一辆助力车,听说助力车被人为破坏后,刘先生说:“我不太清楚这件事,但我觉得这种人特别可气,虽然不知道他们因为什么,但这影响了我们的正常出行甚至可能会威胁到我们的安全,希望警察能尽快将他们找到,还大家安心的居住环境。”
从5月19日开始,哈啰单车的工作人员陆续发现单车被人恶意进行了破坏,被破坏的车主要是助力车,均是被人用工具切断了刹车线,被损坏的车辆大多为东城区域的助力车,损坏最为集中的在东一路和东三路的人群密集区,并且是在没有摄像头的地方被人损坏的,大部分的损坏车辆都是第二天一早被工作人员发现的,每天被发现的损坏车辆大约有40余辆。
据了解,每辆被损坏的单车都需调回维修处,其中产生的调度费、维修费、损坏部分配件费都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单车的运营成本,一辆车的综合维修成本在50—500元不等。车辆被破坏不仅仅是加大了公司的运营成本,还会给用户带来很差的体验感。“我们绝不姑息任何破坏者,破坏车辆属于费力不讨好的事情,希望所有人都可以爱护我们的共享单车,让单车更好的服务于大众。”哈啰单车东营分公司经理李飞龙说。
对于这样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的事件,山东康桥(东营)律师事务所的方朝霞律师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对于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当财产损失需要达到一定数额时,会构成刑事犯罪。”
至截稿之时,我市被发现损坏的共享助力车已达720余辆。由于单车破坏数量多且严重,李飞龙也已向警方报案。5月27日,东营市公安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也向全市发出了有奖征集线索通告,对提供有价值线索协助破案的市民,给予50—500元不等的奖励,线索举报电话:0546—7175850。被破坏的单车越来越多,给市民的出行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希望不法分子能尽快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及时收手,还市民们安全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