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8 10:02:46来源:法律常识
□广西法治日报记者 宋勇 通讯员 黄强 谢清华
“别让他跑了,抓住他!”2月3日,在玉林市区教育东路辅道边,自称“律师”的周某正按“约定”向玉林市看守所工作人员“行贿”时,被玉林市公安局茂林派出所民警三面包抄,牢牢控制并戴上了手铐。2月19日,周某因涉嫌犯诈骗罪被刑事拘留。
疑点重重 民警进行多方“比对”
1月24日16时30分,玉林市看守所来了一名自称是“广西鹏名律师事务所律师”的男子,他介绍自己姓周,到该所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正在值班的看守所工作人员查看了周某的身份证、介绍信、委托书、律师执业证、委托人关系证明等材料。当工作人员在审查周某出示的“律师执业证”时发现,证件上的字体与官方规范使用的字体有差别,字体大小也明显不符;律师执业证编号是17位数,而周某出示的证件少了1位数;证件印章颜色也有差别。这些疑点引起了工作人员的注意,难道是假证?
工作人员不动声色,把情况汇报给看守所所长高空和有关领导。为了不打草惊蛇,工作人员先让周某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
就在周某会见嫌疑人时,看守所民警迅速开展一系列的查证工作。民警在全国律师执业证查询平台和广西律师协会网页上查询,均未查到周某的相关信息。民警还通过电话联系相关律师协会进行核查,也查无此人。
稳住“假律师” 查个水落石出
经过多方查证,民警认定“广西鹏名律师事务所的周某”是一名假律师。
“一定要把这个假律师查个水落石出,揭开他的真面目!”1月24日18时,所长高空组织召开班子会议时提出,要多方面展开调查。正在这个时候,周某已会见结束,即将走出看守所大门,值班人员拦住周某,称对其“律师执业证”有疑问,叫他到所办公室接受询问。此时,周某神情紧张,称时间紧,已买好返回南宁的车票,不愿随值班人员回办公室。
因多方面查证所掌握的证据都是网络信息和电话信息,不能作为犯罪证据使用,不能立案侦查,所以,工作人员将周某的“律师执业证”和身份证拍照留据后,给其开门放行。
做贼心虚 假律师“送货”上门
玉林市看守所发现假律师!玉林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李庄浩作出批示:要求迅速收集证据,尽快将假律师周某抓获归案。
就在玉林警方展开侦查时,1月28日7时50分,看守所值班人员叶倚江突然接到“周律师”的电话,他称确实做了违法犯罪的事情,恳请值班人员放他一马,大家交个朋友,不要向上级领导汇报此事,并愿意给值班人员1万元作为“封口费”。
叶倚江迅速把周某的来电情况向领导反映,看守所领导认为这为抓捕周某提供了有利条件。为此,玉林市看守所立即联系茂林派出所民警,运用引蛇出洞、将计就计的方法,由看守所工作人员出面约“周律师”准时到市区教育东路偏僻处交“封口费”。看守所工作人员和茂林派出所民警提前到达约定地点守株待兔,于是出现了文中开头一幕。
经审讯,周某对其冒充律师诈骗和仿造证件、公章、公函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查,周某冒充律师会见在押人员得了2万元“律师费”。另查明,周某曾多次冒充律师进行诈骗活动,非法获利数万元。
目前,周某因涉嫌诈骗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