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3 15:23:34来源:法律常识
各位好,我是春树律师,今天有一位姓郑的朋友向我咨询,她申请再审之后迟迟没有得到再审结果,她认为等法院的再审结果太慢,想同时向检察院申请抗诉。
在实践中,当事人为了双保险,既向法院申请再审,又向检察院申请抗诉,这种情况会导致一些问题的发生。比如司法资源的浪费,还有就是可能会出现矛盾的结果,比如法院刚刚驳回再审申请,检察院就抗诉。
因此,为了避免上述情况的发生,2015年出台的民事诉讼法解释明确规定,对原审判决不服的救济途径是法院申诉在先,检察院抗诉在后。也就是说,如果当事人没有找过法院,直接向检察机关申请抗诉或者检察建议的,是不可以的。
也就是说,法院是第一道防线,检察院是最后一道防线。但是我国民事诉讼法209条规定,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或者法院逾期没有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或者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都是可以直接向检察院申请抗诉或者检察建议的。
各位可能好奇,法院逾期没有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到底是多久?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必须由法院院长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