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8 18:19:00来源:法律常识
4月2日,天府早报记者从省法院获悉,日前,最高法和司法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扩大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范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要求将试点期限延长,首批试点的8个省(直辖市)要将试点范围扩大到整个辖区。据此,省法院和省司法厅共同研究决定将我省试点范围扩大至全省所有市(州)、县(区、市)。
根据《通知》精神,省法院和省司法厅共同研究决定,在全省推行试点工作时,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要加强法院与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的协调配合,做好信息数据共享,落实衔接协作机制,及时有效解决试点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其中,律师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推进、统筹律师资源、加强指导监督,法律援助部门主要负责协调增加经费投入、及时审查援助申请和指派律师,完善工作机制,提高指定辩护效能,共同做好试点工作。
此外,新开展试点的地区,要学习借鉴首批试点地方的经验做法,尽快制定本地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开展试点的地区,要进一步细化完善工作目标和方法措施。
据悉,2017年12月,省法院和省司法厅联合印发了《四川省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办法》,对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试点范围、保障措施、部门协作等方面进行了规定。成都市、雅安市、攀枝花市、自贡市、宜宾市、达州市、南充市、巴中市为首批8个试点。
天府早报记者 冯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