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9 12:44:19来源:法律常识
很多人觉得只有在拘留后30天内、公安机关报送审查批捕前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如果30天内还没有取保候审就无法再取保候审了,其实不是这样的。
实际上,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批阶段都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嫌疑人或被告人有可能在上述任何一个阶段取保候审,可以说取保候审工作贯穿刑事案件始终。
第一,在侦查阶段,辩护律师可以在以下三个时间节点为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
1.公安机关报送审查批捕以前,也就是拘留三十天内
2.检察院审查批捕期间,也就是拘留37天内
这两个时间节点就是我们常说的“黄金37天”
3.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之前,一般是检察院批捕后两个月内
第二,在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至少可以两次申请取保候审:
1.刑事案件到了检察院以后,辩护律师在最短时间内取得卷宗材料,阅卷后根据证据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可以再次申请取保候审;
2.检察院移送起诉之前,可以申请对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变更强制措施
第三,在案件的审判阶段,也可以申请两次:
1.案件到了法院之后,若案件需要可以尽快向法院递交《取保候审申请书》
2.开庭审理之后,对凡是符合条件的当事人都应该尽量争取在宣判之前申请办理取保候审
如果我们一开始就认为根据案件事实当事人符合取保的条件,就没有理由不坚持到底。对当事人而言,能够提前一个阶段、一个月,哪怕是一天重获自由,都是弥足珍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