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0 01:28:33来源:法律常识
芜湖市检察机关与市司法局联合制定了《关于保障和规范律师在刑事诉讼依法执业权利的若干规定》,市院及县区院均制定了《律师会见与阅卷规定》《律师阅卷须知》《接待律师制度》等相关制度,全力做好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
芜湖市检察机关加强对律师接待工作的规范管理和督促跟踪,有效地落实了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规范律师接待登记工作,同时加强跟踪监督,及时回复反馈。积极推进律师深度参与检察工作。在全国率先开展在押人员投诉处理机制和羁押必要性归口审查试点工作,面向社会公开聘请11名律师分别参加投诉处理机制和羁押必要性审查听证委员会,参与试点工作,得到了高检院、省院的充分肯定。
芜湖市检察机关改善律师接待条件。专门设立了律师接待室或单设一块律师阅卷区域,提供扫描的电子阅卷,刻录光盘,免费提供给律师。切实保障律师的阅卷权。同时加大对律师执业的监督。请律师在承诺书上签字,承诺检察机关的提供电子卷宗仅供阅卷使用,不得外传,不得上网或作其他用途等,有利于检察机关监督律师依法执业。
芜湖市两级院分别利用通信和互联网媒体,建立与律师的沟通协调机制,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顺利行使。提供电话查询和预约。设立律师接待QQ群。主动征求律师对接待事项的意见和建议。开通官方微博、微信。实时发布相关工作动态、推行检务公开外,在网上公开法律文书、案件程序性信息、发布重要案件信息。利用该网站的查询预约平台,为律师绑定了几十个账号,便于律师在网上查询相关案件程序性信息,芜湖县院还办理了律师申请7起案件预约阅卷、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