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0 12:58:50来源:法律常识
鲁网9月2日讯淄博市淄川区司法局认真贯彻省高院、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采取三项举措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取得明显成效。
迅速启动试点工作。省高院、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印发后,法律援助中心立刻组织全体工作人员逐条学习了文件,分析了全区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的形势,提高了对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迅速与淄川区人民法院做好对接,引导试点工作步入正轨。
建立法律援助律师库。依托全区四家律师事务所,组建刑事辩护法律援助律师库,形成准入和退出机制,保证刑事案件办理质量。健全案件繁简分流机制,综合案件繁简程度、律师执业年限、业务能力等指派援助律师。对于重大疑难刑事案件则指派执业三年以上,政治素质好、职业道德水准高、业务能力强的律师办理。
建立监督评估机制。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实行 案中实时跟踪,严格落实庭审旁听、回访受援人、听取办案机关意见建议等监督措施,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整改。结案后,按照《淄川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规定》,以一案一评的方式,从多个方面逐项、逐条评估,评估结果直接与办案补贴挂钩,奖惩分明。
自2019年6月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数量大幅增长,2019年共办理刑事案件203件,同比增长191%,2020年截止到8月底共办理刑事案件221件,同比增长76.8%,充分保障了刑事案件被告人应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群众满意度迅速提升。 (通讯员 刘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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