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山县有经验的刑事律师团队(河南确山律师电话号码)

时间:2023-05-21 00:33:16来源:法律常识

确山县有经验的刑事律师团队(河南确山律师电话号码)

在河南省确山县任店镇,龙凤城小区是当地最早建设的一批高层住宅。现如今,小区长期锁闭的门面房外杂草丛生,部分房屋的玻璃破碎,楼道内的电梯井被木板封堵,无法使用。

事情起因于6年前的一起虚假诉讼。

曾由亮告诉新京报记者,小区是由其父亲曾学书与赵春华于2014年合伙开发建成,2015年,赵春华私下与第三人李连成签订买卖合同,将小区未售卖的房屋及未开发的土地售出,后曾学书诉至法院。

法院认定合同无效后,因李连成要求赵春华返还已支付的钱款910万元,导致龙凤城小区被查封。

曾学书报警后发现,赵春华与李连成之间实际仅有140万元资金流动。李连成是使用5张银行卡,通过循环转账的方式生成向赵春华转账910万元的转账流水和转账汇款凭证。

判决书显示,2020年6月30日,法院以虚假诉讼罪,判处李连成有期徒刑2年。2021年5月8日,新京报记者从确山县法院了解到,约一周前,赵春华也因虚假诉讼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曾由亮称,公安机关办理该案时,将父亲排除案外,忽略案件对其一家的损失,而检察院也未起到审查和监督义务,致使李连成及赵春华被轻判,其因此多次向公检法等部门举报。

5月7日,新京报记者从确山县检察院了解到,针对曾由亮的举报,该院目前正在核查相关情况。确山县公安局工作人员表示,相关部门正在核查,后续将启动自查。

龙凤城小区部分长期锁闭未门面房门上布满灰尘。新京报记者 程亚龙 摄

小区房屋及土地被合伙人私下售出

2013年3月,曾学书与赵春华合伙出资开发确山县任店镇“龙凤城小区”。

曾学书曾提到,小区投建初期,他总共投入280多万元,赵春华投资500多万元。建设过程中,因为资金不够,他又用自家别处的房产做抵押,在确山县财政局贷款300万元,月息为2万多元人民币。

龙凤城小区工程基本竣工并开始对外销售时,正处于房地产市场景气的2014年。相关文书显示,该小区共建成商品房79套、门面房9套、电梯3部、道路1条、小区内水电大门及相关设备等。

据曾由亮介绍,小区共四栋楼,楼高8层。根据当时的定价,除8层以外的其他楼层,商品房均价在1300元每平方米以上。2015年初,在卖出20套商品房后,父亲和赵春华因利益分配等问题发生纠纷。

曾由亮称,直到2015年5月,李连成带着一伙人强行进入小区、封锁大门,父亲在报警后才得知,赵春华在父亲不知情的情况下,私下和李连成签订了买卖合同,将小区未售卖的房屋及未开发的23.3亩土地以2143万元的价格售出。

上述合同中约定,签订合同10日内第一阶段李连成向赵春华支付910万元,第二阶段赵春华为李连成在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办理完房产证后,10日内支付剩余款项,如未在买卖合同签订一年内为李连成办妥房产证,自动放弃剩余款项。

2015年6月,曾学书将赵春华、李连成诉至确山县法院,请求法院判决买卖合同无效。随即,李连成反诉曾学书、赵春华,请求法院支持买卖合同有效。

2015年小区内安装到一半的电梯,至今未能安装完工。新京报记者 程亚龙 摄

未返还买卖合同款致小区被查封

确山县法院于2015年10月做出民事判决。

判决书显示:法院认定,赵春华没有证据证明,在签订买卖合同时曾学书知情,且赵所提及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有权转让该共同财产,因此该转让合伙财产的合同无效。另查明,该案中转让的房产在施工时,没有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证》等5类证件,由于买卖标的物房屋违法,合同标的不能有效。

故法院判决李连成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返还依据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

曾由亮称,在案件判决前,长达半年的时间里,小区都是由李连成委托的人员把控。本以为这起简单的买卖纠纷,就此因法院的判决结束,没想到他和父亲却被拖进更深的“泥潭”,而这起房产买卖合同背后隐情,也逐渐浮出水面。

一审宣判后,李连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称其支付的910万元应当判决返还,请求改判。

驻马店中院于2016年2月作出的二审判决显示,法院认为,本案买卖合同款项910万元李连成已履行完毕,收款人为赵春华,故赵春华需返还依据上述无效合同所取得的款项910万元。

该判决生效后,李连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确山县法院的执行裁定显示,龙凤城小区未被销售的所有房屋及23亩土地均被查封,期限为3年。由赵春华保管被查封的财物,不得转移、变卖。

910万转账流水实为140万,两人因虚假诉讼获刑

曾由亮提到,民事案件庭审时,赵春华曾谎称910万元与曾学书按比例分配了,大部分款项偿还了小区建设的借款以及工程款,已无力再向李连成返还,而实际上赵春华并未收到李连成支付的这笔钱款。

“赵春华、李连成两人就是在合伙诈骗,意欲将我父亲排除在外,刮分整个小区。”曾由亮称,2018年,父亲以赵、李两人合伙诈骗为由,到确山县公安局报案。

2019年1月9日,李连成因涉嫌虚假诉讼罪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确山县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

判决书显示,法院经审理查明,李连成于2015年4月28日,佯装接管小区,又伙同赵春华于2015年4月29日至5月8日期间,使用5张银行卡,通过循环转账的方式生成向赵春华转账910万元的转账流水和转账汇款凭证,实际仅有140万元资金流动。

法院认为,李连成伙同赵春华以捏造的事实提起诉讼,妨害司法秩序,并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其行为已构成虚假诉讼罪。因赵春华未到案,现有证据不能确认主从犯,2020年6月30日,法院以虚假诉讼罪判处李连成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5万元。

2021年5月8日,新京报记者从确山县法院了解到,约于一周前,赵春华因虚假诉讼一案宣判,法院同样对其作出有期徒刑2年,处罚金5万元的判决。现赵春华已提起上诉。

李连成虚假诉讼案一审判决书。网页截图

当事人举报称量刑过轻 ,检方:正核查相关问题

曾由亮对上述判决结果并不满意。

曾由亮告诉新京报记者,李连成、赵春华两人涉及的虚假诉讼案,将父亲排除在外,导致其代理律师既不能阅卷,也无法及时拿到判决。而在公安侦查、检察院公诉阶段,他曾多次反映相关问题,但并未得到解决。

判决书显示,公诉机关曾指控李连成的行为致使曾学书投资的280余万元至今未收回,曾学书和赵春华共有财产至今被查封并由赵春华保管,系情节严重。

法院认为,被法院查封的财产因系曾学书与赵春华的共同共有财产,至今所有权没有转移,相关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均没有变更,不存在财产损失的事实。曾学书有280余万元的合伙投资没有收回,原因是合伙资产没有清算,二人的合伙资产依然存在,没有毁灭。不予认定李连成的行为造成他人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事实。

“李连成、赵春华两人签订虚假合同、编造事实、虚假诉讼,导致小区至今被查封并由赵保管,无法正常运转。”曾由亮表示,虽然财产所有权没有转移,土地的使用权没有变更,但是在李连成非法侵占小区、土地及被法院查封期间,房价每平方米下降300元,30余万元购买的电梯被搁置损毁,其父还曾因贷款逾期,还了200多万元的利息。

故曾由亮认为,这些损失应该认定为两人虚假诉讼案件对第三人的损失,从重判决。

曾由亮的代理律师撰写的法律意见书显示:代理人认为应追加罪犯李连成犯诈骗罪,追究其诈骗罪的刑事责任,同时对其犯的虚假诉讼罪加重一量刑档次进行判决。

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付建律师认为,如虚假诉讼的行为对第三人造成财产权益的损失,显然也是一种侵权行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房屋的权属虽未改变,但其间财产的贬值,房屋长期被占、查封造成的损失,也应属于第三人的损失。

5月7日,新京报记者从确山县公安局了解到,曾由亮在今年3月份反映过此事,相关部门正在核查,公安部门也会启动自查。确山县检察院回应称,目前该院正在核查曾由亮反映的情况,查实后将给予回复。

新京报记者 程亚龙

编辑 左燕燕

校对 刘越

来源:新京报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北京征地拆迁律师事务所前十名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房屋 土地 自诉 案件 补偿费 债务 当事人 打官司 公司 律师 离婚协议书 债权人 刑事案件 北京十大刑事律师事务所排名搜狐 找律师可靠吗 交通 合同 甲方 律师办理建设工程法律业务操作指引二 最低工资标准 北京十大房产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 北京房产纠纷最好的律师事务所 律师自己打官司是不是不用找律师 鉴定 车祸 债权 补助费 工资 财产 程序 人民法院 北京房产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名 伤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