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1 00:39:50来源:法律常识
作者:洪巧俊
黄赌毒三样东西害人不浅,特别是赌博,危害性极大。近年来,随着网络的发展,传统赌博逐渐发展为网络赌博。在巨额利益的诱惑下,一些不法分子转向网络,继续进行赌博活动。有些网站采取多种形式引诱他人参与各类网络赌博活动。在这样的情况下,公安部门对于网络赌博的打击既是其应当履行的法律职责,也是老百姓的呼声。
不过,近日中青报的一则关于网络赌博的追踪报道,相关警方的办案方法和程序有些引人侧目。报道里提到,浙江一棋牌游戏平台负责人被控开设赌场罪,其盈利模式和游戏币的变现均存在进行网络赌博的嫌疑,但是其所拥有的飞五游戏网一切手续都是合法的。这个平台负责人该不该担负开设赌场罪,相信法院会给一个我们公正的判决。
但是值得我们注意的是,飞五游戏网是在浙江获得经营许可证的,但是在该起案件中,查办的却是江苏东台警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章第二十四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查办网络赌博应该是浙江警方,为何是江苏东台警方?
这个案子要从几年前说起。2013年6月,谷加力、沈俊先后被江苏东台警方刑事拘留,涉嫌的罪名均是开设赌场罪。据报道,2013年,江苏东台警方从一个自称在游戏网站上输了很多钱的报案人开始着手对飞五网站进行跨省查封。最后共扣押、冻结飞五网站相关赌资及非法所得合计人民币6779万余元。蹊跷的是,这名具有自首情节的“赌徒”竟没有出现在案卷之中。更令人费解的是,江苏省东台市公安机关与检察院所认定的飞五网站上有15万参赌账户,竟同样无一人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
同时,东台市公安局侦办该案的管辖权也存疑,为什么对此跨省追捕如此有积极性,其中利益驱动的水有多深?就是退一万步讲,即使有赌博性,也应有行为管辖地浙江警方来查处。网络也不能突破了刑事诉讼法。而在办案过程中,更存在诸多程序不合理的地方。针对东台警方的系列扣押措施,有律师指出,办案机关在办案过程中有功利追求,存在不理性执法,有诸多违法程序和实体法的做法,扣押非法所得时手段不合法,将涉案资金先转移到民警个人账号再转到办案机关账号等情形。这种吊诡的办案方式,让人不得不怀疑是执法机构是冲着挣钱去的。因为如果案件中的开设网络赌场罪名成立,江苏东台警方所得的赃款将成为其收入。如果是为了当地利益,这个利益驱动,办案就很难说有公正性。一些地方虽然执法中的赃款与罚款是上交财政,但财政划拨经费与执法机关的收费和罚没关系密切,上交得越多,返还得也就越多。如果不切断执法经济执法创收的利益关系链,要确保执法公正就难。
人们担心的是这种网络办案突破刑事诉讼法的做法,会不会变得如脱缰之马,肆无忌惮地践踏法律呢?
编辑:竹叶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