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1 05:27:13来源:法律常识
来源:拉萨发布
4月2日,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接昌都市洛隆县警方报称,有一名网逃人员在洛隆县辖区内被抓获归案。
得知此情况后,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调处大队立即组织专案民警驱车往返90小时,从昌都市洛隆县将涉嫌危险驾驶的犯罪嫌疑人洛某押解回拉。
犯罪嫌疑人洛某于2021年8月13日凌晨3时许,因涉嫌无证驾驶且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抓获。经检测,洛某的血液中乙醇含量达到221.39mg/100ml,已构成危险驾驶罪。
2021年8月26日,拉萨市公安局对该案立案侦查,在对犯罪嫌疑人洛某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当日,洛某向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办案单位请假称家中有急事,办案民警允许其先行离开拉萨市,待家中事情处理完毕后,再采取进一步强制措施。之后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办案民警多次联系洛某,洛某电话一直无法接通。随后,拉萨市公安局将其列为网逃人员。
2023年4月2日,昌都市洛隆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在洛隆县辖区内将其抓获归案。
拉萨交警呼吁:广大驾驶员朋友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文明出行,安全出行,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