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1 06:28:38来源:法律常识
因审判工作需要,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决定公开招聘10名审判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法院简介
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现位于惠阳区开城大道中113号,位于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地段,交通便利,离惠州南站仅2公里路程,距离深圳市龙岗区仅5公里路程,从惠州南站到深圳北站,每天60车次,车程约27分钟,且乘坐高铁可直达香港。
法院新址(效果图)
02
招聘职位、人数及职责
(一)招聘职位、人数:书记员10名(非公务员编、非事业编)。
(二)工作职责:在法官指导下履行审查诉讼材料、组织庭前证据交换、接待案件诉讼参与人、准备与案件审理相关的参考资料,承担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负责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协助法官进行调解以及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03
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刑事犯罪和被开除公职记录。
(二)报考人员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毕业生,通过司法考试者优先。
(三)年龄在27周岁以下(1992年8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放宽至30周岁以下(1989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符合岗位工作要求。
(五)熟悉掌握法律基础知识,热爱审判工作。
(六)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04
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9年8月13日--8月30日,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二)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通过网络报名,需将报名提交资料的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惠阳法院政工科邮箱(email:hyfyzgk@vip.163.com )。
(三)报名须提交的资料:1、《报名表》(在惠阳法院官方网站“法院公告”下载);2、学历证明、身份证、户口本、获奖证明等相关材料(如有本人近年来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或者发表的文稿,请提供)。
(四)资格审查。惠阳法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报名者本人。
05
考试录用
(一)笔试、面试。具体时间由惠阳法院政工科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二)体检。体检由惠阳法院统一组织,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时间另行通知。
(三)录用。体检合格的,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06
工资待遇
获聘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参照惠阳区机关聘用人员工资的标准,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年薪约60000元(包含工资、奖金、各类补贴、加班费等;单位及个人缴纳“五险一金”)。
聘用后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间,工资按总额80%发放;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合同期内,鼓励报考本市两级公务员,并给与优先推荐和招录。从试用期开始购买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享受年休假及出差补助(具体待遇以劳动合同约定为准,不安排住宿)。
本公告由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2-3377369,联系人:崔燕芳、叶凌山。
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
2019年8月12日
来源/ 惠阳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ms.卢
编辑/ 月半
校对/ 周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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