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1 12:21:11来源:法律常识
3月5日,成都市某律师因代理了青神县检察院正在办理的车某某涉嫌刑事犯罪案件,在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检察院申请异地阅卷,并通过异地阅卷系统上传了相关证明材料。青神县检察院案管工作人员在审查了证明材料后,制作相关电子卷宗并上传异地阅卷系统。后该名律师在成华区检察院案管中心下载复制该电子卷宗,完成异地阅卷。
青神县检察院在疫情防控期间严格按照高检院《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案件管理大厅的提示》中“加强网上预约、异地阅卷”的要求,运用“让数据多跑路、让律师少跑腿”的业务办理模式,既提高律师阅卷效率,又降低了疫情扩散风险,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